优势领域新材料做大做强工程。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比较优势,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等,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
新型功能材料。支持工程玻璃、汽车玻璃、光学玻璃、气沉玻璃、高性能陶瓷材料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建设高性能膜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等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支持本土功能高分子材料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发展产业链高端环节,开展相关研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实施一批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功能结构一体化材料。支持与资源优势地区和企业建立长期的资源开发利用合作机制,在新型合金材料等结构功能一体化领域实施一批产业化应用研究项目。
新兴领域新材料大力培育工程。遵循产业基础好、市场前景广、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新兴领域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把握发展主动权,增强发展后劲。
积极开展超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等新材料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纳米改性塑料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环保食品包装容器、绿色再生建材等新型环保节能材料项目、高分子工程塑料项目、涂炭型功能性高分子材料项目、碳纤维和芳纶复合材料应用推广项目。
总部经济发展促进工程。统筹新材料企业总部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引进和培育新材料总部企业。制定并实施新材料总部企业引进和培育计划,着力吸引国际知名新材料企业在我市设立中国业务总部、国内大型新材料企业在我市设立国际总部、区域总部,培育发展新材料龙头企业和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总部。
(三)产业集聚推进工程。
坚持专业化、集约化、差异化原则,优化空间与功能布局,完善产业集聚环境,加快建设一批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通过各集聚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新材料产业布局。
着力建设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依托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推动超材料创新成果产业化,选择合适区域加快建设超材料产业基地;在宝安、龙岗、光明、坪山等具有一定基础的地区,积极打造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加快建设新材料产业研发核心区。以深圳高新区深圳湾园区、大学城园区为主要集聚区,建设新材料产业研发核心区。以园区内现有新材料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联盟为主体,重点支持新材料产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增强新材料产业的研发能力。
完善产业集聚环境。依据新材料产业发展需要,适度扩大孵化器建设规模,创新孵化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孵化环境,吸引初创型新材料企业、高新技术人才、科技企业家向孵化器集聚;建设新材料专业加速器,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在孵化器和加速器搭建集研发、中试、检测验证、专利、标准和科技文献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通过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行业规范、优化生产服务体系、加强市场培育、构建人才高地、改进政府服务等措施,完善产业集聚环境,促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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