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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64. 吉鸿昌烈士墓保护范围:自墓本体向四周外扩10米。亭基座向四周外扩10米。控制地带:整个烈士陵园。
  65. 毛主席视察黄河纪念地-小顶山保护范围:自雕像基座向四周各外扩5米。控制地带:整个小顶山。
  66. 毛主席视察燕庄纪念地保护范围:自亭基南北各扩5米;东西各扩1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周边缘,向南外扩10米,向北外扩30米,东、西各外扩30米。
  67. 毛主席居住黄河迎宾馆8号楼保护范围:建筑本体四周各外扩3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缘各外扩50米。
  68. 郑州黄河第一铁路桥遗址保护范围:自桥基四周向外扩3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沿四周外扩50米。

  登封市
  1. 李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常寨河西岸,西为常寨河西岸向西220米;北至君召至颍阳公路南侧,南为君召至颍阳公路向南3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 颍阳东街遗址保护范围:东为遗址内太后庙至蒋庄公路向东200米,西至颍阳河东岸;南至太后庙北墙,北为南断崖向北2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 安寨遗址保护范围:东为水渠向东200米,西至泊河东岸;北为核桃湾水渠小桥向北300米,南为核桃湾水渠小桥向南2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4. 刘村遗址保护范围:东至竹园河西岸,西至刘村东南北向道路东边界;南至狂河北岸,北至刘村至竹园路北5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沿外扩50米。
  5. 郭村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勺河西岸,西至郭村西河东岸;南至两河交汇处北岸,北至卢台线26号线杆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6. 宋家沟口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寺里河西岸,西至小路沟;南至奈河北岸,北至颍河路南边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7. 纸坊遗址保护范围:东为水渠向东300米,西为水渠向西150米;南至奈河北岸,北至DA168电杆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8. 梅村遗址保护范围:西至梅村三官庙西围墙,东为三官庙东围墙向东300米;南自遗址内东西路向南100米,北为遗址内东西路向北1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9. 前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土门至前庄小路,西、南、北至断崖。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0. 辕关保护范围:东自关门洞中心向东50米,西至山顶;北自关门洞中心向北100米,南自关门洞中心向南6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面俱为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80米。
  11. 银洞遗址保护范围:自洞口向四周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2. 崇高县故城保护范围:东城墙南段自图书馆东墙向东20米,向西30米;东城墙北段自人民银行西围墙向东50米,向西20米;北自人民银行北围墙向北50米,南至爱民路南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3. 登封县故城保护范围:现存城墙向北至中岳大街,向南外扩50米,向东至郜胡同,向西至城隍庙东围墙。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4. 许由墓保护范围:许由墓:东、西、北自寨墙向外各扩20米;南为寨墙向南扩450米(公路丁字口处);寨内均为保护范围。许由庙:南至山上寨墙,北至公路;西自山墙向西150米,东至路。建设控制地带:许由墓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南至蓄水池南200米;许由庙自保护范围向东400米。
  15. 炼丹庵保护范围:南至嵩山运动地质遗迹,北至中岳行宫,东至登山步道,西至崖根。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6. 护村碉楼保护范围:自碉楼本体边界各向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各向外扩30米。
  17. 李家门中岳行宫保护范围:东、西各自围墙向外扩50米;南自大门向南100米,北自大殿后墙向北1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8. 济渎庙保护范围:四周自围墙向外各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9. 清微宫保护范围:东至河西岸,西至旅游公路;南自大门向南50米,北自大殿后墙向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南北自保护范围边界各向外扩50米。
  20. 耿介故居保护范围:东、西自故居山墙各外扩50米;南自文明巷南边界向南50米,北至食品厂家属院。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1. 龙潭寺保护范围:东自大殿东山墙向东50米,西自大殿西山墙向西50米;南自大殿南墙向南50米,北自大殿后墙向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周自保护范围边线各向外扩50米。
  22. 峻极宫保护范围:东至老母洞沟,西至西围墙西50米;北至北围墙北50米,南至南围墙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3. 白鹤观保护范围:北至北墙以北50米,南为配房南墙向南50米;东至登山步道,西至登山步道。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4. 三极圣母宫(含天池)保护范围:东至崖边,西至西墙以西50米;南至南墙以南50米,北至北墙以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5. 万嵩寺保护范围:东、西各自山墙向外扩50米;南自大殿向南50米,北至崖根。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6. 玄都观保护范围:东、西各自围墙外扩30米;南自围墙向南50米,北自大殿后墙向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7. 水峪寺保护范围:自观音殿后墙向南200米、北100米;自观音殿东、西山墙各向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南100米,向北、东、西各50米。
  28. 广惠庵保护范围:北自大殿后墙向北100米,南自大殿前墙向南100米;东至207国道,西自大殿西墙向西5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周自保护范围边线各向外扩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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