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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30. 常香玉故居保护范围:以常香玉故里院落为中心,东至邙山山根,西至村道,北至井房,南至民居。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边界向南扩至孝神公路,东、西、北同保护范围。
  31. 中央领导人视察竹林会议旧址保护范围:一号楼本体。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2. 余明礼烈士旧居保护范围:东、西、南均至断崖;北至余家水屯北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3. 五八年钢铁大会战遗址(包括丁沟、关帝庙、张沟、瑶岭)丁沟冶铁遗址保护范围:东南至夹津口村道,北至村委北墙外扩150米,西至村委西墙外扩100米,采矿洞东至村道,西、南均至断崖,1号洞口向北扩120米。关帝庙冶铁遗址保护范围:北至鲁庄到西村公路外扩100米,西至鲁庄到西村公路,南采矿洞往南50米,采矿洞往东150米。张沟冶铁遗址保护范围:南至鲁庄到西村老路、新路交叉口,北由交叉口向北500米,东、西均自公路往外扩200米;采矿洞以1号洞为中心向四周外扩200米。瑶岭冶铁遗址保护范围:东至瑶岭至西村公路,西至1区冶铁炉向西50米,北至2区冶铁炉向北100米,南至2区向南3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荥阳市
  1. 车庄遗址以广武至张庄公路与车庄至樊河公路交叉口北侧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东北290米至崖,向南610米至崖,向西1030米至崖,向东420米至崖。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60米至神沟村;东、西北同保护范围;向西外扩30米至崖,向南外扩60米至崖。
  2. 敖仓城以南城墙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西120米至西城墙外侧;向北130米至水塘,南至游览区小路。建设控制地带:南城墙向东扩95米至崖,向南20米至崖;西城墙向西扩50米至仓沟,向北30米至水塘。
  3. 任河遗址以枯河与村小路交叉口南侧为永久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南825米至崖边,向东825米至厂房,向西675米至泻洪道,东西全长1500米。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枯河,西至泻洪道;向南外扩100米至314省道;向东外扩200米至广武-张庄公路。
  4. 唐垌遗址永久性坐标点设于唐垌村西南丁字路口南侧。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南200米至崖边,向北170米至土路南崖边,南北370米;向东210米至崖边,向西270米至崖边,东西全长480米。建设控制地带:南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外扩50米至枯河北岸;东北同保护范围,东、西、西北分别自相应的保护范围边界向外扩50米、30米、50米至崖边。
  5. 西张村遗址以遗址区中部冲积沟北侧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东190米,向西850米,东西长约1060米;向南500米,向北65米,南北长625米。建设控制地带:西、北至枯河,东、南至沟崖对岸,南北长约645米,东西长约1160米。
  6. 池沟寨遗址永久性坐标点设于寨北台地南侧。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南270米至崖边,向北45米至崖边,南北长390米;向东252米至崖边,向西78米至崖边,东西宽33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周皆至地崖,整块台地。
  7. 刘沟遗址永久性坐标点设于彦章寨西南角路口西侧。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北135米至崖边,向东97米至崖边,往西3米至崖边,东西10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周皆至地崖,整块台地。
  8. 北头遗址以村南北公路和东西公路交叉口北侧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北250米至沟,向南300米至沟,南北全长550米;向东200米至冲积沟,东西全长200米。建设控制地带:南、北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外扩20米至崖,西至路,东同保护范围。
  9. 任洼瓷窑址以遗址区小路和须刘公路交叉口南侧为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北160米至崖,南北全长160米;向东124米,向西130米至小路,东西254米。建设控制地带:西、南至路,东自保护范围向外扩50米,北自保护范围外扩10米。
  10. 小索城遗址永久性坐标点设于城内南侧公路“十”字交叉处东北角。保护范围:从该点往北550米,往南150米至地崖,南北长700米;东扩670米,西扩350米,东西1020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的东、西、北三面之边线分别向外扩50米,南至地崖。
  11. 大马沟遗址以村公路与土路交叉口北侧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北550米至崖,向西南50米至崖,东南至土路,向东400米至沟,向西300米至冲积沟。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外各扩50米至崖;南至民房,西自保护范围边界外扩25米至沟。
  12. 卧龙台寨永久性坐标点设于该寨塔体南部。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北200米至崖,向南550米至崖,南北全长800米;向东85米至崖,向西65米至崖,四周至寨墙。建设控制地带:整个山体。
  13. 李商隐墓以冢顶中心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四周各扩7. 5米。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边线南、北各扩10米;向东、西各扩8米。
  14. 苏寨民居(含家庙)民居以南院墙西侧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东58米,向北20米。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北自保护范围向外扩3米,西至路。家庙以大门北侧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北4米,向南19米,向西27米。建设控制地带:南、北、西同保护范围,东至路。
  15. 大师姑兴国寺永久性坐标点设于大殿东山墙南端。保护范围:从该点向东25米,向西43米,东西68米;向南40米,向北35米,南北75米。建设控制地带:南、北分别自相应的保护范围边界向外扩10米,西至乡村公路,东同保护范围。
  16. 秦氏家庙以大门口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东6. 6米,向西6. 6米,向北53米。建设控制地带:南至路,西同保护范围,东、北自保护范围边线外扩3米。
  17. 阴氏节孝坊永久性坐标点设于牌坊西南角。保护范围:自该点向西4米至沟边,向东13米,向南13米至桥,向北17米,东西全长17米,南北全长3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8. 石柱岗经幢以经幢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北3. 5米,南至民房,东、西各4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9. 北周村造像碑以碑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南13米,向东18米,向西5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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