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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郑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16. 桧阳书院保护范围:东西30. 2米,东至自习室东墙,西至斋舍西墙;南北86. 6米,南至大门南墙,北至后讲堂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向东扩50米,南自大门向南扩12米至路南沿,北自保护范围向北扩50米,西同保护范围。
  17. 闫周民墓保护范围:东西77米,东自墓冢东缘向东20米,西自墓冢西缘向西39处至断崖处;南北70米,南自墓冢南缘向南10米,北自墓冢北缘向北42米至地沿。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8. 密国城遗址保护范围:东西1200米,东至东城墙,西至西城墙;南北800米,南至南城墙,北至北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9. 郭氏祠堂保护范围:东西13. 3米,东、西各至围墙;南北32. 6米,南至大门路北沿,北至北围墙。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0. 河西马遗址保护范围:东西150米,东至寺河西岸断崖,西至断崖;南北185米,南至道路北沿,北至小路。建设控制地带:南、北自保护范围边界各外扩50米,东、西同保护范围。
  21. 皮定均工作旧址保护范围:东西32. 8米,东至民居东墙,西自民居向西25米至小路;南北21. 7米,南至民居南墙,北至民居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北四周自保护范围各外扩10米。
  22. 孔庙保护范围:东西37米,东自尊经阁东墙向东14米,西至明伦堂西配殿西墙;南北130米,南至工商所南墙,北至尊经阁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向东扩20米,南至保护范围向南扩67米至街道,北至尊经阁北墙后9. 8米,西同保护范围。
  23. 马沟遗址保护范围:东西535米,东至五星水库,西至村庄西侧断崖;南北465米,南至断崖,北至五星水库。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4. 马家遗址保护范围:东西250米,东至小路东190米,西至小路西60米;南北300米,南至马家村北路沿,北自马家村北路沿向北300米。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向东扩100米,西自保护范围向西扩100米,北自保护范围向北扩30米,南同保护范围。
  25. 米氏祖谱世系碑保护范围:以碑为中心,东、西、北各扩10米,南扩10米至门市房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北自保护范围各外扩20米,南同保护范围。
  26. 前士郭遗址保护范围:东西400米,东至水塔,西自水塔向西400米至断崖;南北960米,北至嵩林寨北寨墙,南自嵩林寨北寨墙向南960米至小路。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北自保护范围各外扩100米。
  27. 苏寨遗址保护范围:东西200米,东至沟沿,西至沟沿;南北300米,南至杨业祠大门南断崖,北自杨业祠北围墙向北2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8. 穴道墓保护范围:东西49米,东自青石河村部围墙向东49米至地沿,西至青石河村部围墙处地沿;南北103米,南至门市房北墙,北自门市房北墙向北103米地沿处。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向东扩64米至门市房西墙,北自保护范围向北扩46米至地沿。
  29. 修德观保护范围:东西12米,东、西各至围墙;南北16. 6米,南至大门南墙,北至大殿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东围墙向东扩30米至地沿,西至西围墙向西扩10米,南自大门向南扩14米至断崖,北自大殿后墙向北扩20米。
  30. 助泉寺保护范围:东西22. 4米,东自东围墙,西至西围墙;南北81米,南自大门南5. 4米台阶,北至方丈室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东围墙向东扩10米至断崖,西自西围墙向西扩30米,南、北两面自保护范围各外扩20米。
  31. 杨万辉故居保护范围:东西27. 5米,东至大门,西至断崖;南北39米,南至断崖,北自南部断崖向北39米。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三面自保护范围各外扩20米,北同保护范围。
  新郑市
  1. 邓湾遗址保护范围:东、南均至干沟,西至断崖;北至小路。东西195米,南北3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 高辛庄遗址保护范围:东、南均至双洎河;西、北均至小路。东西300米,南北400米。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以保护范围边线为界,北至断崖。
  3. 南李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西420米,东至小路,西至东西断崖东端;南北335米,南至断崖,北至小路北95米。建设控制地带:东、南以保护范围为界,西、北为保护范围边界各外扩20米。
  4. 齐河遗址保护范围:东西396米,东至五虎赵水库西岸西侧台地断崖处,西至台地断崖处;南北157米,南至d水河北岸北侧台地断崖处,北至断崖。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五虎赵水库西岸,南至d水河北岸,北自保护范围北边界外扩30米至断崖,西自保护范围西边界外扩20米至断崖。
  5. 大朱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西、南均至断崖,北至小路北29米。东西315米,南北160米。建设控制地带:东以保护范围边线为界,北以保护范围边线外扩20米,南至石洞寺河北岸,西至干沟。
  6. 郭河遗址保护范围:东至断崖,西至断崖;南至河沟,北至乡村道路。东西186米,南北362米。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外扩37米至断崖,向西95米至乡村道路,南北以保护范围边线为界。
  7. 大范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西106米,东至小路,西至断崖;南北314米,南、北均至小路。建设控制地带:南、北同保护范围,东、西为保护范围边界各外扩20米。
  8. 司家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小路,西至干沟;南至居民区,北至断崖。东西144米,南北156米。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同保护范围,北为保护范围边界外扩20米。
  9. 马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西203米,东至能庄水库西岸,西至田间小路;南北297米,南至能庄水库,北至马庄村南道路。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北同保护范围,西为保护范围外扩50米至变压器一线。
  10. 蔡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西400米,东至乡村道路,西至断崖;南北320米,南至河坡绿化带,北至小路。建设控制地带:东同保护范围,向南至河边道路,西为保护范围西边界外扩80米至粮食储备库铁路线,北为保护范围北边界外扩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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