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1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现状、机遇与挑战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十二五”环保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二、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强化环境调控,促进绿色发展
(一)分区引导,优化产业布局
(二)减排倒逼,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三)绿色提升,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
四、加强综合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一)统筹管理,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联防联控,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三)全程监管,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四)提升能力,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五)强化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
五、加强农村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一)城乡统筹,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水平
(二)试点示范,强化土壤环境保护
(三)保育结合,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六、强化风险防控,确保环境安全
(一)强化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
(二)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三)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
七、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一)加强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二)提升环境执法监督能力
(三)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四)提升环境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八、创新机制与政策,提升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水平
(一)提高环保综合决策与协调能力
(二)推进环保法规体系建设
(三)健全环境经济激励机制
(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五)强化公众环保意识,发挥环保社会监督作用
(六)加强环保合作交流
九、实施重点工程,落实规划任务
十、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分解落实任务
(三)强化评估考核
附表1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附表2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附表3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附表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
附表5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附表6核与辐射安全保障重点工程
附表7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附表8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一、现状、机遇与挑战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大力开展环境整治,不断强化环保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我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好转,基本完成了《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十二五”环保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我省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105万吨,日处理能力达1739万吨,是2005年的2.8倍,占全国1/8强,居全国首位;新增脱硫机组装机容量3137万千瓦,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累计达3557万千瓦,是2005年的7倍多。全省共关停小火电1221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5782万吨、钢铁产能1275万吨、造纸产能34万吨,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8.88%和18.81%,均超额完成“十一五”国家下达的减排15%的任务。
--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作用日益显现。“十一五”期间,我省以环境承载力为依据,严格实行环保分区控制、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石化、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引导石化、电源建设等项目布局在大气环境容量相对充裕的粤东西北地区,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电镀、印染、鞣革等重污染行业入园进区,全省共审批通过38个定点基地。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不满足区域环境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全省环保系统每年否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约占审批项目总数的5%,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积极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环保一体化,出台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推动广佛肇、珠中江和深莞惠三大经济圈签署了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
--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十一五”期间,我省以广州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为契机,深入实施珠江综合整治工程,制订并实施《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2010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饮用水源水质总达标率为97.1%,比2005年提高9.6个百分点,全省江河水质达标率和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分别提高了17.9和13.3个百分点。21个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21.9%、5.6%和14.8%,广州亚运会期间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站点空气污染指数全部达到赛事目标要求,区域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水平天数的比例超过20%,大气能见度显著改善。固体废物管理得到加强,建立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成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和深圳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19个地级以上市、11个县(市)城区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42座,日处理规模达4.2万吨,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2010年底,全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达到10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建成全国首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深圳市盐田区成为我省首个国家生态区,中山市及深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通过国家生态市(区)的考核验收。全省共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38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示范村镇513个。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共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6个。
--环保执法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制(修)订《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3部地方环保法规,出台《
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4部环保政府规章,公布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8项地方性环境标准。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2463家,限期整改及治理企业42037家,关停企业14793家。成功应对各类环境突发事件,核与辐射安全得到保障。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建成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全省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达1200多家;建成我国首个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空气实时监控网络--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21个地级以上市均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全省建成5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基本实现了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控。
(二)“十二五”环保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恶化趋势、全面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我省环保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环境保护工作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围绕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将实现更高层次的融合与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环境保护工作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我省主要经济指标多年居全国前列,“十一五”期末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7000美元,“十二五”有望突破10000美元,日益增强的经济实力为我省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环境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日益牢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在自觉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的同时,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环境保护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十二五”时期,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的节能环保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时期,随着高效节能环保装备的不断普及、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的不断提高和节能环保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环保科技支撑能力将得到不断提升,为解决复杂环境问题带来新的机遇。
与此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十二五”时期我省仍将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以煤炭、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改变,环保工作仍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污染物持续减排压力加大。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占全省工业产值22.9%的印染、造纸、化工、电力等8个行业所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65%和85%以上,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十一五”期间已批复的5800多万吨水泥项目和多个火电、石化、钢铁、造纸等项目将在“十二五”期间陆续建成投产,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大。同时,目前我省现役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已达1739万吨/日,对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实施工程减排的空间十分有限,“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氮氧化物纳入污染减排约束性目标,我省面临的减排压力巨大。
--环境问题日益复杂,解决难度加大。污染介质已从以大气和水为主逐渐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从以工业和生活污染为主向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并存转变;污染特征从单一型、点源污染向复合型、区域污染转变;臭氧、细颗粒物、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污染和危险废物、废旧电子电器、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全面解决,部分地区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增多。
--环境风险日益凸显,安全保障压力不断加大。我省不少大型重化工业项目布设在重要江河水域和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众多中小企业尚未有效纳入管控范围,潜在环境风险巨大。随着我省“双转移”战略的深入实施,“十二五”期间粤东西北地区将进入工业快速发展阶段,我省水源地水质安全和生态屏障建设面临严重挑战。随着我省核电产业的大力发展,放射性尾矿安全处置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压力日益增加。
--环境管理机制体制创新不足,环境监管能力依然滞后。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价格、财税、金融、保险等经济政策仍不完善,环保技术、资金保障仍然不足。全省基层环保部门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基层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能力相对薄弱的现状难以在短时期内改变。如何建立与我省企业众多、污染源分散状况相适应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仍然是“十二五”环保工作的一个难点问题。
二、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环境管理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强化环境治理、严格环保准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民生优先、绿色发展。优先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人居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立足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倡导绿色生活、绿色发展,适当调整发展节奏,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强化区域统筹、流域统筹、陆海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水平。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环境问题,分阶段分步骤,以点带面,集中力量予以重点突破。
--分类指导,分区控制。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因地制宜,实施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战略。进一步突出目标指标的地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区域协调、分区控制,实现联防联治、协同控制。
--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强化各级政府的环保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手段,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率先建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机制。
--创新机制、先行先试。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敢于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以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目标,完善法制,健全标准,大胆探索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环境保护新道路。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持续有效控制,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粤东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全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污染排放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之内;
--主要大江大河水质维持良好,局部有所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75%以上的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按功能达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跨市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
--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保持在95%以上(按现行评价指标体系),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58%,森林蓄积量达5.51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7%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90%以上,其他地区达65%以上);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90%以上,其他地区达75%以上);放射性废源(废物)和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稳步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以上;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达85%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100%、其他地区达80%以上);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达70%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90%以上,其他地区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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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1“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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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 │ │ 指标│
│号 │ 指标 │ 2010年 │ 2015年│ │
│ │ │ │ │ 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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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按 │ │ │ │
│1 │ │ │ ≥95% │ ≥95%│预期性│
│ │ │ 现行评价指标体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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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95% │ ≥95%│预期性│
│ │ 环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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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 71.1% │ ≥75%│预期性│
├───┤ ├─────────────────────┼─────┼─────┼───┤
│4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90% │ ≥90%│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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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跨市断面水质达标率 │ 84.7% │ ≥88%│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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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栏1“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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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指标 │2010年 │ 2015年 │ 指标│
│号 │ │ │ │ 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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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 83.9 │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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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 193.3 │ 控制在国家│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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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 │ 132.3 │ 下达指标内│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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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氨氮排放量(万吨) │ 23.5 │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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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90% │ ≥90% │预期性│
├──┤ ├──────────────────┼──────┼───────┼───┤
│11 │ │放射性废源(废物)收储率 │ 100% │ 100% │预期性│
│ │ 污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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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制│ │ │≥80%(珠三角 │ │
│12 │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73% │地区≥90%;其│预期性│
│ │ │ │ │他地区≥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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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5%(珠三角 │ │
│13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65.5% │地区≥90%,其│预期性│
│ │ │ │ │他地区≥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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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 ≥85%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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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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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点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65% │ ≥65%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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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5%(珠三角 │ │
│17 │ │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 │ 21.9% │地区100%、其 │预期性│
│ │环境 │ │ │他地区≥80%) │ │
├──┤ ├──────────────────┼──────┼───────┼───┤
│ │建设 │ │ │ │ │
│ │ │ │ │≥70%(珠三角 │ │
│18 │ │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 10.1% │地区≥90%、其│预期性│
│ │ │ │ │他地区≥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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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森林覆盖率 │ 57% │ 58%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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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生态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 4.38 │ 5.5l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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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环境 │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比例│ 6.8% │ ≥7%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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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2.27 │ ≥13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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