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确认迁安市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通知
(冀卫妇〔2011〕17号)
唐山市卫生局:
根据《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省卫生厅于2011年4月组织专家依据《河北省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对迁安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全面评审评价,并按照评审程序将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经研究审定,确认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有效期为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请你局加强对该院的动态管理和工作指导,促使该院进一步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公共卫生服务为工作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基本医疗服务,要认真总结和发扬在二甲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妇幼卫生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