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严厉打击盗窃、 哄抢工程物资行为。村委会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防止偷盗、 哄抢已运送到现场的工程物资行为。 有关职能部门对于阻挠废旧物资回收或者哄抢、 截留工程拆旧物资的行为, 要做好劝阻工作, 必要时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七)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力度。 各市州、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 严厉打击盗窃、 破坏电力设施行为。 对于在已划定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或者新建、 扩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 由电力公司等单位依法进行处置。 公安、 电力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电力公司, 积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专项整治工作, 为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提供良好环境, 巩固电网建设成果。
(八) 加大宣传力度。 各市州、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宣传及舆论导向工作, 妥善处理有关农村电网改造投诉问题, 并充分利用报纸、 广播、 电视、 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发动和宣传, 使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深入人心, 积极营造“人人关心、 各方参与、 共同推进” 的良好建设氛围。
(九) 强化责任考核。 各级政府要逐级签订责任状, 层层分解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责任和目标。 省政府将各市州政府和相关省直单位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 对于因行政不作为或组织领导协调不力, 造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管理混乱或者阻工频繁、 严重制约工程进度的地区, 要调减甚至取消下一年度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 并按规定问责。
附件: 省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省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于来山 省委常委、 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刘明欣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亮方 省能源局局长
杨晓晋 省经信委副主任
李维建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成 员: 覃德泽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李利君 省监察厅副厅长、 省优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