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月活动由省整规办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石家庄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食药监局、省外汇管理局、省贸促会、省企业家协会、省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并在各自行业系统部署和开展相关活动。有关统筹和协调工作由省整规办负责。
四、时间安排及活动内容
(一)2011年9月初在石家庄人民广场由省整规办牵头组织省会大型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届时省市有关部门及企业将通过制作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进行集中宣传活动。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各组织单位、石家庄市各对口单位,以及省会大型商贸企业参加。
(二)省商务厅组织宣传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大力推动“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中小商贸企业信用担保有关政策宣传;开展商贸企业预付消费卡管理相关标准的宣传;开展酒类、定点屠宰食品安全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商务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提升热线社会知晓度。
(三)省物价局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对《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价格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继续开展“价格收费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表彰一批消费者和价格诚信建设示范单位。
(四)省卫生厅结合宣传月主题,采用现场宣传和媒体报道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
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畅通与消费者、企业和行业协会沟通渠道,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在“河北卫生监督网站”、《河北卫生监督公报》开辟“诚信兴商宣传月”专题栏目,宣传《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添加剂知识,曝光典型事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