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提高水利工程、矿区、核设施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加强我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抗震性能鉴定与抗震性能核查登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快进度,落实病险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措施,特别要抓紧完成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病险水库的抗震性能鉴定和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开展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大坝的地震安全。加强矿区、输油气管线、核设施等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大巡查密度。严格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监管,避免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十四)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新建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设计施工。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使用,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五)推进重要工程设施地震预警自动处置等新技术推广应用。逐步引进吸收地震预警技术,开展示范建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将地震预警自动处置技术推广应用到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水电枢纽、矿区、主干输油输气管网、核设施等重要工程设施,提升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在新建重要涉灾建设工程中加强隔震和减震技术的运用,并逐步加以推广。
五、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十六)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抗震减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建设,落实相关人员和经费,保障其工作机构正常运转。加快以建立规章制度完备、责任分工明确、指挥调度有力、协调联动紧密、信息共享顺畅、社会动员迅速等地震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健全为重点,应急指挥技术为支撑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地要按实战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灾情速报系统和灾情发布系统,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系统,切实提升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指挥能力。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结构完整、管理规范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各地各部门要抓紧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备案、督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应急培训,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检查,经常开展部门及部门间联合地震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