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委托开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有关重大课题研究的函
各有关科研单位、高校:
为充分借用省内外智力资源,加强海洋经济、科技、文化和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系统研究,形成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根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我委拟组织对涉及两区建设的一批重大课题进行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研究课题主要包括海洋产业发展、科技教育、一体化发展、对外开放、政策措施和生态资源等方面,详见附件一。各科研单位、高校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从中选择拟承担的课题。项目承担单位可在协商我委同意后,根据需要对课题题目做适当调整。
二、拟承担项目单位的有关准备工作。拟承接课题的单位,请对所选择的课题认真填写《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所列内容,包括课题研究初步思路、项目组成员、经费概算、课题研究进度初步安排等,报我委审核。
三、课题委托。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有关内容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课题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
四、经费及考核验收。对确定承担课题研究的单位,我委将根据协议支付相应的工作经费。经费具体数额双方商定,支付程序按协议要求进行。项目完成后,我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五、时间安排。各课题原则上应在今年内完成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的请提前与我委沟通衔接。拟承担课题研究的单位请于9月10日前将附件二项目申报表内容填写完整,报山东省发改委蓝色经济规划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邵长城 窦娜娜
电话:0531-86191911 0531-86191941
传真:0531-6860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