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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等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东监察分局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通知》的通知
(淄卫字[2009]242号)


各区县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地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组织人事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现将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鲁卫法监发[2009]13号)转发给你们,一并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于维护劳动者健康、提升全市职业卫生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有关单位要自觉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组织实施。市卫生局、安监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东监察分局联合成立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实施和初审上报工作。

  2、认真组织评选。各区县、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组织申报和宣传活动,广泛发动本地区企业积极参与,争创全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各区县推荐的示范企业数原则不超过1家。同时,负责对2006年评选出的第一批“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进行复查。

  3、及时上报材料。9月20日前,各区县、有关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初审后确定我市上报企业名单。材料上报不及时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同时,各区县、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省评选办对申报企业现场评审和对第一批示范企业复查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市卫生局卫生法制与监督科张琰,电话:2777861,传真:2770526,邮箱:zbwsjfjk@126.com。

  附件: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略)

淄博市卫生局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总工会
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东监察分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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