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节能环保产业。
(1)提高节能环保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LED(发光二极管)芯片、外延片、封装产品及技术、高端照明产品及应用、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与装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技术及成套设备、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及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技术、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与装备的开发与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南方建筑节能、节能电机及电动设备、节能家电、办公和商用产品的产业化。
(2)加强区域能源规划,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广州科学城环保产业区、白云区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广州(花都)光电子产业基地等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创新能力体系建设。完善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重点扶持市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重点推进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争取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5.新能源汽车产业。
(1)加快推进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着力突破一批整车节能、环保、安全等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汽车电子技术,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传动系统等零部件技术。鼓励广州市汽车制造企业开发生产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燃料电池车等新能源车,着力培育自主品牌汽车。鼓励和支持建设广州汽车公共检测认证机构,建立汽车产业联盟。到2015年,形成15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综合生产能力,初步建立以广汽集团、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东风日产等企业组成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实现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系统的规模应用,新能源轿车开始步入家庭。
(2)开展广州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以建设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部署广州发展新能源汽车行动方案,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适时发展燃料电池电动车。开辟新能源公交专线,并根据新能源车用技术和产业化发展情况,在技术性、经济性等条件成熟时发展新能源公交工程,采用新增、正常更新、提前更新等形式,在公共交通、公务、邮政和环卫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宣传力度,使新能源汽车消费成为社会共识,推动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以配套设施便利化、网络化为目标,初步形成全市布局合理、快速便捷、标准统一的公共充电网络。
6.新能源产业。
(1)提高新能源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大型集团和骨干增加企业对新能源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机构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重点发展核电装备、生物质液体燃料和固体成型燃料加工和利用、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成套装备,积极开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泵、高能二次电池、燃料电池、海洋能发电、储能蓄能设备等一批新能源技术,积极培育发展能源服务业。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建设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重点建设广东光电科技产业基地、广州民营科技园、南沙核电设备制造基地等产业园区。支持新能源技术成果的转化,引导新能源产业集聚化发展,培育一批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将新能源产业培育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先进制造业提升工程。
创新发展先进制造业是带动广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核心。
1.汽车产业。
(1)提升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中央研究院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和稳定一支从事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发队伍。配套支持企业承担国家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突破一批整车节能、环保、安全等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汽车电子技术,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传动系统等零部件技术。以新能源汽车系统集成技术和专用零部件技术为突破,着力培育自主品牌、自主技术新能源汽车,实现汽车工业跨越发展。鼓励和支持建设广州汽车公共检测认证机构。支持建立汽车产业联盟,提升汽车产业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支持设立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专家委员会。
(2)支持汽车产业集群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东部、南部、北部三大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汽车服务业配套中心。支持广汽集团实施兼并重组,完善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和特种车在内的整车产品线。支持国内外著名零部件配套企业在穗发展,提升广州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配套能力和水平。支持汽车制造业向汽车服务业延伸,构筑以汽车生产为龙头,研发、物流、销售、展示、培训及汽车服务、汽车文化协调发展的汽车产业链,壮大汽车产业集群。
2.船舶工业。
(1)提升船舶制造及配套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重点船舶及配套企业建立国家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引进紧缺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深化国际合作,配套支持企业争取国家船舶工业科研开发重点项目和中船项目,加快海洋工程装备及大型中低速船用柴油机等重点配套设备自主研发,加快现代船舶设计、制造技术以及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基础共性技术开发。加大船舶专用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发展大型特种船、海洋钻井平台、海洋工程辅助船和船用电子设备制造。支持建立船舶产业联盟,推动船舶产业集成创新。
(2)支持国家级船舶产业基地建设。以中船集团南沙造船基地为龙头,统筹规划建设南沙龙穴岛造船基地、番禺船舶和配套工业园。将南沙龙穴岛建成年产500万吨造船能力的国家级现代化造船基地之一。扶持一批有竞争力的船舶配套企业,努力打造国家级船用柴油机及其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和其他海洋工程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船用电子等技术密集型配套企业。支持配套企业建立相对完善的全球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促进广州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配套产业发展。
3.石化产业。
(1)提升石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企业建设国家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重点推进石化高效节能减排关键技术产业化。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鼓励争取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重点开发和应用新催化技术、过程系统集成与优化技术、新能源材料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清洁生产技术。配套支持企业争取国家石化产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项目,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支持油品质量升级和高端石化产品发展,支撑石化产品结构向精、深方向调整。
(2)优化发展以精细化工为重点的石化产业。重点推进东部石化基地、南沙临港和广州开发区精细化工基地建设,形成高附加值的大型石油化工产业基地。支持广石化扩建炼油和乙烯项目,带动合成材料、涂料、精细化工产品、专用化工产品、橡胶加工等下游产业发展,形成以广石化为龙头的石化产业群。通过“内引外联”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重点发展石化深加工、汽车和电子化学品及其他有原料和市场优势的精细化工产品,以及新材料、节能等高技术产品。
4.装备制造业。
(1)提高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申报建设国家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推进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和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承担国家科技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以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形成自主品牌为目标,突破大功率风电机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现代海洋工程装备、现代农业机械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医疗设备、节能环保装备、太阳能利用装备、电子制造装备、核电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推动装备制造业技术升级。
(2)推动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加大装备制造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装备制造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以广州重点工程为依托,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装备和技术,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制造。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采取国内外企业联合投标方式,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带动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国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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