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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准确把握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进一步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服务,增强社区居民生活幸福感。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居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持“一分、三定、两目标”。密切联系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首都特色,推进实践创新,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服务站职能分开,定事、定人、定钱,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和谐社区。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努力使全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区内外关系融洽和谐;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规范,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充分激发;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加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能够有效满足居民群众的基本服务需求,社区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到位,为建设干净社区、安全社区、健康社区、规范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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