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对选派的企业管理人员到市国资委机关挂职(顶岗)锻炼各期人员和到岗时间安排的通知

中共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对选派的企业管理人员到市国资委机关挂职(顶岗)锻炼各期人员和到岗时间安排的通知
(筑国资党通〔2011〕55号)


部分监管企业党委(总支):

  按照筑国资党通[2011]45号文件精神,各有关监管企业党委(总支)对选派企业管理人员到市国资委机关挂职(顶岗)锻炼工作高度重视,已按有关要求报送人员名单和相关表册。为及时启动此项工作,经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现就各期挂职(顶岗)人数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期,从2011年8月22日至2012年2月22日,挂职(顶岗)锻炼人员9人,分别是: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人;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人;贵阳市供水总公司1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1人;贵阳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人;贵阳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人;贵阳矿山机器厂1人;贵州华能焦化制气股份有限公司1人;贵州华工工具注塑有限公司1人。

  二、第二期,从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8月1日,挂职(顶岗)锻炼人员6人,分别是: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人;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1人;贵州险峰实业总公司1人;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1人;贵阳新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人;贵州商业储运(集团)有限公司1人。

  三、第三期,从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2月1日,挂职(顶岗)锻炼人员6人,分别是:贵阳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人;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人;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人;贵阳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人;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人。贵阳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筑国资党通[2011]45号文件没有列入选派企业名单,此次按照委主要领导的要求,两家公司也要选派管理人员到市国资委机关挂职(顶岗)锻炼,由委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具体与两家公司对接,并于近期确定人选并填报有关表格报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被选派人员挂职(顶岗)锻炼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筑国资党通[2011]4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参加第一期选派的挂职(顶岗)锻炼的企业管理人员,由各监管企业党委(总支)安排好工作,通知被选派人员于2011年8月22日上午9点到市国资委办公室报到,委领导对挂职(顶岗)锻炼人员提出有关要求和希望,并带到有关处室挂职(顶岗)锻炼,请有关监管企业参加挂职(顶岗)锻炼人员按照时间要求,准时报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