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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发展趋势。“十二五”时期,我省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人口老龄化呈现加速发展趋势。到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991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20%以上,年均增长4.5%;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157万,年均增长5.3%。同时,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重叠,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相伴随,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交织,老年人口社会抚养负担将进一步加重,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将日益突出,老年社会保障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任务将更加艰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应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确保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围绕“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作用,纳入统筹规划,促进协调发展。
  --坚持生存保障与发展提升相结合。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充分关注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低保、残疾、高龄、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的需求,逐步满足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推动老龄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体制建设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的全局战略,着重加强老龄工作体制建设,创新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实现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业;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倡导和探索个人储蓄养老和以房养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老龄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围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着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着力保障老年人医疗健康需求,着力增强老龄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各项老龄工作继续走在前列,促进城乡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形成制度公平、城乡一体、区域平衡、发展可持续的老龄事业新局面,让老年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表2
  “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10年

2015年

(1)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750

3400

(2)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810

2130

(3)新农合老年人参合率(%)

90

95以上

(4)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率(%)

2.4

3

(5)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率(%)

22

90以上

(6)县(市)老年活动设施普及率(%)

83

100

(7)老年体育人口比率(%)

60

45以上*

(8)老年人参加教育比率(%)

10

15以上

(9)老年法宣传普及率(%)

城95

乡85

城95以上

乡85以上

(10)人均期望寿命(年)

77

78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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