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4.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按照扶优扶强原则,支持五云、文新、卢氏、新林、申林、九华山、德茗、淮源等茶企业,采取联合、参股、兼并和租赁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带动力的龙头企业,推动全省茶产业不断升级。优先扶持以经营名优茶或大宗茶为主、拥有注册商标、建有基地、获得相关茶叶质量或质量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向茶叶生产加工核心带及开发带集中,培育一批上连市场、下连基地的核心龙头企业,发挥规模效益,打造茶产业集聚区。
由省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知名品牌创建工程
5.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实施茶叶品牌带动工程,做大做强“信阳毛尖”、“信阳红”、“桐柏玉叶”等品牌,提升我省茶叶的影响力。
由省农业厅、工商局、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6.加大对“信阳毛尖”、“信阳红”、“桐柏玉叶”等公用品牌的保护力度,实行公用茶叶品牌市场准入制,加强知名商标管理。鼓励支持茶叶生产加工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河南著名商标等,力争打造4-6个国内知名品牌、10-15个省内知名品牌。
由省工商局、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支持开展茶产业示范县建设,创新机制,强化支持,着力打造1-2个全国茶产业品牌县,探索特色农业引领经济发展的路子。
由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林业厅、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社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茶文化与茶旅游开发工程
8.依托我省丰富的茶文化历史资源和人文资源,整理、开发信阳毛尖茶、洛阳唐茶、开封宋茶、南阳孔明茶、济源卢仝家茶、少林禅茶等传统茶文化,不断提升中原茶文化的影响力。
由省文化厅和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9.坚持茶文化与旅游资源相结合,在茶叶主产区和文化旅游城市,积极开发“茶之旅”等旅游项目,研究开发茶旅游产品,打造一批融茶文化、民俗文化、禅文化及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旅游线路,鼓励支持建设一批茶文化休闲农庄,引导建设茶博馆、观光茶园和各种档次的茶楼、茶馆等,增强旅游对茶产业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