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豫政办〔2011〕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我省蔬菜出口,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升我省蔬菜产业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扩大蔬菜出口和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蔬菜产业迅速发展,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2010年全省蔬菜种植面积2556.1万亩、总产量6624.3万吨,分别居全国第二位、第三位,为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结构、保障居民消费需求、稳定社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省蔬菜产业基地的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偏低,出口总量和比重偏小,出口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技术落后,蔬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落后,蔬菜产业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和行业管理、规划和协调等,蔬菜产业发展特别是出口创汇能力同农业大省和蔬菜生产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影响和制约了我省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做大做强。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规划、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我省蔬菜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切实加大对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加强蔬菜出口能力建设。针对蔬菜出口需求特点及我省蔬菜种植、运储优势和条件,加快绿色无公害蔬菜、脱水蔬菜、食用菌等特色蔬菜产品的生产,不断提高新品种的引进、培育、种植和外销能力。支持蔬菜出口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蔬菜出口创汇基地,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蔬菜产品生产基地,走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之路,提升蔬菜产品科技含量,夯实发展基础。积极创建国家级蔬菜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形成一批全国性的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加强蔬菜加工能力建设,在蔬菜主产区建设一批脱水蔬菜、腌制蔬菜加工企业,力争蔬菜年加工能力达到1000万吨以上。加大蔬菜储藏保鲜设施建设力度,在大蒜、洋葱、番茄、辣椒等主要蔬菜出口基地建设一批储藏保鲜冷库设施,确保蔬菜年储藏量达到2000万吨以上。
(二)加大对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完善政府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的政策,明确涉农项目和资金向蔬菜产业倾斜的具体措施,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标准化建设、产地认证、产品认证、技术推广工作,扶持一批蔬菜生产流通和出口创汇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经纪人和生产大户。充分利用中西部区域协调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和外贸政策,支持蔬菜出口和蔬菜产业快速发展。把蔬菜加工企业纳入我省外贸发展“三个一”(培育一批潜力企业,扶持一批规模企业,提升一批优势企业)工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蔬菜加工企业进驻郑州出口加工区,支持有实力的蔬菜产品出口企业办理境外商标注册和获得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提高对蔬菜产品跨区域协调的能力,加快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形成国家级、省级及产地批发市场互联互通的完善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