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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郑州国内大型航空枢纽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市政府、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围绕《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调整修订《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各功能区,为综合保税区、航空物流、临空产业、交通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航空公司园区等用地预留空间。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

  (三)对机场周边土地实行严格控制,做好勘界定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新建项目。凡涉及《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航空物流规划、机场净空安全的新建项目,报省民航办审核同意后按项目申报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民航办。

  三、加快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

  (一)争取国家2011年8月批复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编制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争取2011年8月20日前完成。开展第二航站楼初步设计,力争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设计,年内实质性开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换乘中心等工程设计工作,按照“零换乘”要求,做好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对接工作,争取2011年8月完成设计,确保控制性工程与城际铁路同步施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铁路办、河南城际铁路公司、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三)完成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法人组建工作,挂牌运营,尽快召开法人股东会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郑州市政府。

  (四)同步开展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按照工程建设时序,争取2011年8月首先启动第二航站楼建设区域村庄的拆迁安置工作。

  责任单位:郑州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五)调整落实厦航公司基地公司用地,尽快确定海航公司、俄罗斯空桥公司、顺丰公司等基地公司的用地位置和规模。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郑州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四、加强与各大航空公司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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