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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质量督查情况的通报

  (三)巩固“打非”成果,保持我省建筑监管高压态势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我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铜仁地区建设系统开展执法行动12次,查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30起,处理责任单位3家,责任人9人,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有所好转。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打非”工作回头看、反复抓,不断巩固“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继续保持我省建筑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四)加强“两场”联动,提高我省建筑业监管水平

  为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贵阳市住建局已开始对本市部分大中型省市重点工程以及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实施远程视频监控,逐步建立了数据实时采集,部门联网监管的信息化平台。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以及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以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加快实行我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努力增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建筑业监督管理水平。

  (五)加强整改力度,落实责任追究

  依据检查事实和相关规定,我厅对履职履责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作出不良行为记录和全省通报批评处理(见附件)。请黔西南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担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检测业务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我厅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鲁长亮,联系电话:5360292)。各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组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举一反三,采取强有力措施,突出解决建设工程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附件:2011年第一季度督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
  2011年第一季度督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序号

检查项目

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事实

对责任单位的处理

对责任人的处理

1

铜仁供电局生产调度综合楼

24米高悬挑外脚手架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已整改);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已提交补办申请)。

对施工单位中建三局一公司和监理单位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施工单位中建三局一公司项目负责人曾祥志、专职安全员鲜荣斌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总监程鑫作全省通报批评。

2

铜仁市枫木坪廉租房项目

挖填方区高约5米边坡未按设计回复进行施工,且未进行边坡施工图设计(正在整改)。

 

对施工单位贵州省铜仁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田代维、专职安全员李勇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建安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周应均作全省通报批评。

3

江口县廉租住房第三期

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未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群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起重机械操作员未持证上岗(未提交整改资料);施工现场10KV外电线路不能满足施工安全距离要求,无外电防护措施(未提交整改资料)。

对施工单位贵州省松桃综合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作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对监理单位铜仁地区金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

对施工单位贵州省松桃综合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石国柱、专职安全员刘志艳作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对监理单位铜仁地区金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罗其勇作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

4

遵义市红花岗区惠民小区廉租住房(三期)

物料提升机采用单根钢丝绳受力,为建设部明令禁止使用设备,且无楼层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等(已整改);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等人员持证单位不是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未提交整改资料)。

对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撤销入黔资格;对贵州三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请遵义市住建局对施工单位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对贵州三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朱敏作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

5

遵义市高桥水泥厂二期廉租房(A、B栋)

塔式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已提交补办申请材料)。

 

对贵州颐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谭维亮、专职安全员冯健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百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蒋友明作全省通报批评。

6

桐梓县2010年度廉租住房工程(凉水井点)

基础设计图未送设计审查(正在整改)。塔式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已提交补办申请材料)。

对建设单位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贵州遵义杨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远才、专职安全员余忠碧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航天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任剑作全省通报批评。

7

黔西南州兴义桔山廉租房四期一标段B栋

建筑层高由原设计的2.8m擅自调整为3m,未经设计书面认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混乱,不按规范搭设,临电施工组织设计无审批(已整改);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未称量、挂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登记未达到设计要求(已整改)。

对建设单位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致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黔西南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肖勇、专职安全员钱勇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致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唐光珍作全省通报批评。

8

黔西南州贞丰县廉租房三期龙场镇住宅楼工程

建筑层高由原设计的2.8m擅自调整为3m,剪力墙比原设计少一片。且墙体材料由多孔砖变更为实心砖,未经设计书面认可;检测单位贞丰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就从事检测业务;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雷玉春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过期(已整改)。

对建设单位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全省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黔西南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黔西南州兴义桔山廉租房四期一标段B栋项目一并处理)作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对监理单位黔西南州正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对检测机构贞丰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由黔西南州住建局另行处理。

对施工单位黔西南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雷玉春、专职安全员孟泽作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对监理单位黔西南州正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应新作不良行为记录1个月。

9

黔西南州贞丰县廉租房三期珉谷镇住宅楼F栋工程

建筑层高由原设计的2.8m擅自调整为3m,H栋由原设计的1梯两户调整为1梯4户,未经设计书面认可,也未提交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检测单位贞丰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就从事检测业务。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专项方案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未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已整改)。

对施工单位贵州化工建设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对黔西南州功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施工单位贵州化工建设公司项目负责人严跃军、专职安全员王先武、陈野作全省通报批评;对黔西南州功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卿立成作全省通报批评。

10

贵阳市三联乳业有限公司廉租住房工程

卸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方案(已编制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卸料平台与脚手架连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整改)。

 

对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陈万坤作全省通报批评,对贵州和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周永明作全省通报批评。

11

清镇市二期廉租住房项目(农牧场)

土方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已整改);塔吊操作人员无上岗证(正在办理人员变更手续);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增派持证人员)。

对施工单位清镇市建筑工程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化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施工单位清镇市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康修贤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化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达轩作全省通报批评。

12

清镇市二期廉租房建设工程水晶集团第一片区

土方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已整改);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增派持证人员)。

对施工单位清镇市建筑工程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化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全省通报批评。

对施工单位清镇市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朱习勇作全省通报批评;对监理单位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达轩作全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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