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提高生猪、肉鸡、蛋品、乳品加工水平,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扶持发展牛羊兔和水禽加工产业。支持新罗区、福清市、上杭县、延平区、永定县、光泽县、蕉城区等畜禽产品加工产业聚集,鼓励发展地方特色畜禽名牌产品。
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沿海地区为重点,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出口加工业,构建东山、龙海、漳浦、石狮和同安等为主的闽南水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区,福鼎、霞浦、蕉城等为主的闽东水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区,连江、马尾、福清、涵江、秀屿等为主的闽中水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区,建设福建(连江)海峡两岸水产品加工基地和福清、平潭、厦门、东山、漳浦、龙海、石狮、秀屿、蕉城等十大国家级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扶持山区发展特色淡水产品加工。
花卉加工产业集群:以清流、连城、长泰、延平、晋安、杏林等为重点,发展鲜切花保鲜加工;以漳浦、龙海、南靖、漳平、武平等为重点,发展盆栽植物造型加工;以清流、浦城、龙海、南安、福清等为重点,发展观赏苗木加工。大力发展食用与药用花卉精深加工,开发花卉食品、花卉药品保健品、花卉美容产品与化妆品、花卉香料物质、花卉天然色素和工艺花卉等,扶持发展新型花卉资材产业和花卉副产物的开发利用。
(四)打造十四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粮食生产基地:以35个国家水稻优势产区、28个马铃薯优势产区为重点,建设稳定提供商品粮的生产基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万公顷以上。
水果生产基地:以44个特色水果优势产区为重点,优化品种和熟期结构,建设优质水果生产基地。2015年果树面积达到54.67万公顷,总产量650万吨。
茶叶生产基地:以30个茶叶优势产区为重点,建设无公害标准化茶叶生产基地。2015年茶叶产量达到32万吨,名优茶产量比重占60%。
蔬菜生产基地:以30个蔬菜优势产区和“菜篮子”工程基地为重点,建设无公害、绿色蔬菜生产基地。2015年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66.67万公顷,总产量1645万吨。
花卉生产基地:以24个花卉优势产区为重点,发展水仙花、兰花、杜鹃花、多肉植物、棕榈科植物、榕树盆景等六大花卉产品和主要鲜切花品种。2015年花卉生产基地面积达2.6万公顷。
商品材生产基地:以37个商品材优势产区为重点,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大径材、珍贵树种等商品材生产。2015年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达87.3万公顷,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达35.5万公顷,大径材基地达16.6万公顷,珍贵树种基地达6.2万公顷。
笋竹生产基地:以22个笋竹优势产区为重点,2015年丰产竹林基地面积达48.5万公顷。
食用菌生产基地:以30个食用菌优势产区为重点,建设食用菌生产基地,全面提升工厂化生产水平。2015年食用菌总产量达到90万吨,工厂化产量占总产量20%以上。
油料生产基地:以29个油茶最适宜栽培区和17个油茶适宜栽培区为重点,新建油茶林和改造油茶低产林。2015年优质丰产油茶基地达到15.3万公顷。以10个花生优势产区和5个油菜优势产区为重点,建设油料生产基地,2015年优质油料基地达10万公顷。
烤烟生产基地:以16个烤烟优势产区为重点,建设集约化和标准化烟叶生产基地。2015年烟叶总产量达到16万吨,优质率达到85%。
中药材生产基地:以15个中药材优势产区为重点,突出发展名优道地中药材,2015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6.7万公顷。
畜禽生产基地:以16个肉猪优势产区、11个肉禽优势产区、6个禽蛋优势产区、6个奶类优势产区为重点,发展集约型、生态型畜禽养殖,2015年肉蛋奶总产量达到266万吨,标准化规模健康养殖比重占规模养殖场的90%以上。
水产品生产基地:以39个水产品优势产区为重点,发展优势水产品,形成集育苗、养殖、加工和贸易为一体的优势水产品产业基地。2015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50万吨。
种业繁育基地:以44个粮食和特色农业动植物产品种子种苗优势产区为重点,建设一批种质资源保护场(园)、原种场良种繁育中心和快繁基地、农业种子种苗生产加工基地,扶持一批有竞争力的种子种苗企业。
二、现代种养业
(一)现代种植业
粮食,按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和优质率的要求,落实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加大对种粮大户、产粮大县奖励扶持力度,抓好水稻、甘薯、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生产,落实新增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大力发展超级稻、再生稻,提高粮食单产潜力,推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水果,在稳定柑桔、龙眼、荔枝、枇杷等传统大宗水果生产基础上,扩大台湾优良水果品种种植面积。茶叶,加快品种更新换代,优化茶类结构,增加乌龙茶、红茶、白茶等特色茶比例,适当调减绿茶比例,加快发展无公害标准化生产。食用菌,在稳定发展大宗食用菌基础上,适度发展珍稀和药用菌类,发展规模化、工厂化和标准化栽培。蔬菜,在稳定大宗蔬菜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设施蔬菜和高山反季节蔬菜,提高均衡供应能力。烟叶,合理改造和利用宜烟土地资源,提高烟叶质量和工业可用性。中药材,发展地方特色的道地中药材,推进名优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花卉,发展名优特观赏花卉、食用药用和工业用花卉,开发名优特新品种,推进花卉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
(二)现代畜牧业
加大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现数量型畜牧业向质量效益型畜牧业转变。稳定生猪生产,支持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和大中型生猪养殖场。排泄物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解决畜禽养殖面源污染问题。鼓励发展产业化程度高的奶牛、蛋肉鸡产业,扶持发展节粮型的牛、羊、兔等草食型畜禽。加强地方特色畜禽品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形成地方特色畜禽优势产区。鼓励发展养蜂业。实施“南方草原生态保持建设工程”,恢复土壤植被,保护草地生态环境。开发利用饲草资源,鼓励养殖场(户)发展“粮经饲”三元结构种植和人工草地,推广“粮草轮作”,促进种养良性循环。鼓励企业发展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养殖,并加强配套的饲料产品、原料、设备和添加剂研发生产。
(三)现代水产业
积极拓展浅海湾外和内陆大水面养殖,大力发展鳗鲡、大黄鱼、罗非鱼、南美白对虾、贝类、海藻等九大优势水产品。科学利用水域和滩涂,推广高效、生态、安全的养殖模式。建设连江、平潭、厦门、东山、诏安、漳浦、秀屿、蕉城、霞浦、福鼎等十大碳汇渔业养殖基地。实施生态型海洋农牧化工程,在东山、霞浦西洋岛附近海域投放人工鱼礁,建设“海洋牧场”。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改造工程,提升集约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大力发展远洋渔业,组建现代化远洋捕捞船队,加强闽台远洋渔业合作,发展多种经营模式的合资企业,建成一批境外远洋渔业生产基地、冷藏加工基地和服务保障平台,促进远洋渔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实施水产品精深加工增殖与流通工程,大力发展低值鱼、虾、贝、藻等海产品精深加工及下脚料综合利用,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施人与自然和谐的休闲渔业工程,大力发展旅游休闲渔业和观赏渔业。
(四)现代林业
加快实现生态省目标,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加快造林绿化,确保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65.5%,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大坡度25°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力度,实施森林经营工程、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森林灾害防控工程等。推进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丰产竹林、珍贵树种、大径材、种苗与花卉、名特优经济林、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生物质原料林基地建设。合理利用林下资源,发展金线莲、草珊瑚、棘胸蛙等特色产品,挖掘林地开发经营潜能。
(五)现代种业
加快建设以主导产业为重点、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种业体系。加大对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扶持建设一批研发中心、品种改良(分)中心。推进种子种苗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和扶持10-20家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现代种业企业(集团)。围绕粮油、园艺、畜禽、水产和林业等大宗特色农产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建设一批名优特品种的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建设一批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完善种养业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良种场、扩繁场。完善建设种子种苗质量监管体系,提升种业市场监管能力。
三、农产品加工业
(一)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开发引进一批关键技术,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质量安全水平。培育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提高主要农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冷冻保鲜食品、旅游休闲食品、方便即食食品、功能性产品、生物制品。实行农产品深加工财政补助政策,扶持一批大型深加工企业,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通过收购、兼并、租赁、控股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源要素、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
建设10-15个国家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30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强化企业间的分工协作,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延伸产业链,做强做大优势产业。依托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培育15家年产值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优势科研单位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在示范基地和示范区内配套建设物流中心、科技研发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形成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加工中心。选育农产品加工专用品种,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参与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三)建设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
在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和粮油主产区,建设25-30个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和50个省级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孵化中小型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和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整合现有的资源和政策,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信息、咨询、信用和融资等服务,使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成为创业服务平台。
四、农产品和农资流通业
(一)搞活农产品和农资流通
培育流通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扩大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加快国有粮食企业、国有农资企业和供销社改革,鼓励农村中介组织、专业大户从事农产品和农资营销,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经营主体开拓市场的能力。搭建流通平台,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等综合展会平台,举办农产品专业展销会、交易会,促进网上营销、农超对接,帮助企业和农民搞好产销衔接。培育新型流通业态,鼓励支持大型连锁生鲜超市推行“超市+基地+农村合作组织”的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扩大农超对接范围。积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探索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会员制交易、代理交易、拍卖交易等形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加强预警分析,强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跟踪监测市场行情变化,及时、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发布农产品价格行情、质量检验等方面的信息。强化市场调控,完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副食品风险基金,建立和完善粮油、蔬菜和猪肉等主要农产品储备制度。
(二)构筑现代物流配送网络
构筑农产品物流配送网络。在大中城市培育发展一批区域性农产品配送中心,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直接向部队、院校、医院等大型生鲜食品消费单位配送产品,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完善农资物流配送网络。新建、改造和扩建一批现代农资流通服务网络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物流中心,完善省、市、县三级农资连锁配送服务网络,推进农资连锁超市、连锁店向乡镇和重点中心村发展,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农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在粮食主产区和交通枢纽,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鼓励大型农资生产企业、供销合作社和相关企业在交通物流节点联合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市场配送和调控功能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配送中心,推广统一配送模式。完善化肥、农药冬储和救灾储备制度。引导农资流通企业开展农机具、饲料、种子等经营。
(三)建设五个综合性集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