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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推广中小型、轻简化耕种收和植保机械,平原地区着力推广中型农业机械,丘陵地区着力发展小型农业机械,山区积极推广小型和微型机械。适应农业规模化、精细化、设施化的发展趋势,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应丘陵山区的新型农机产品。
  创新农业机械化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支持农机户创办农机作业公司,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组建跨区服务队,设立跨区作业接待服务站,推动农机跨区作业,提高农机使用效率。
  (三)创新服务方式
  培育农机服务市场,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一批农机服务品牌。力争建设4个农业机械鉴定检测站,建立辐射全省的维修服务中心和30个区域维修服务分中心,培养农机实用人才20万名以上。提高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农机安全监理服务网络,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推进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健全农业灾害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指挥决策系统,全面提升观测、监测和预警预报水平。健全气象和海洋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一批基层气象台站和海洋台站基础设施项目。建立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抓好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完善森林与湿地防灾体系,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实施生态植被恢复工程,推进江海堤防工程建设和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强化农林牧渔疫病防治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能力。实施森林火灾防控工程,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推进海洋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建设,实施渔港标准化工程,重点建设“百个渔港”;实施“千里岸线减灾”工程,提升沿海风暴潮漫滩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加强海堤除险加固,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实际需要的防洪防潮工程体系;加快完善“万艘渔船安全应急系统”,全面实现渔船信息化管理,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第五章 强化现代农业支撑保障

  一、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
  以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为重点,统筹科技资源,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组织。
  (一)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支撑有力的要求,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强科学研究成果的技术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的集成配套,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方面科技创新。提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新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农业科技研发平台。
  (二)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机构、队伍、运行机制和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服务能力。创新农技推广组织形式,鼓励科研机构、教学单位、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联合实施科技推广项目,形成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全面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支持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加快农业技术人才培养。
  (三)加强农业“五新”推广
  加强农业“五新”推广重点项目、示范基地、示范农户建设,推广高产优质的新品种、节本增效的先进实用新技术、高效长效的有机新肥料、安全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小型适用的新农机具。每年建设10个农业“五新”集成示范基地,实施100个农业“五新”推广示范重点项目,培育10000个农业“五新”推广示范户。按照农技人员到村、技术要领到人、良种良法到田的要求,完善农业“五新”进村入户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在粮油和特色农产品重点产区,建设一批农业“五新”集成推广示范县。继续建设一批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一)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修订和完善一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省地方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力争完成250项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二)推进质量安全认证监管
  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GAP(农业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以及ISO9000、ISO14000认证,建立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体系,严格农资供应、种养、加工和销售全过程管理。
  (三)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披露机制,围绕产地环境检测、投入品监管、生产技术规范及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实行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和推广,对农产品生产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完善以省级为中心、市级为骨干、县级为依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从生产源头到餐桌消费的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完善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控体系,加强对进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强化监测和信息公开,健全快速反应、预警应急长效机制。
  (四)实施品牌战略
  把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产品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完善农产品品牌扶持政策,分行业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增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支持各地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地理标志知名品牌,组织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3个,总数达到50个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申请使用地理标志,推进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相互促进发展。加大品牌推介和经营力度,扩大品牌影响。加强对品牌的服务和监管,完善对商标、质量标志、产品标识、农产品品牌等管理,依法保护品牌和知识产权。
  三、加强对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一)合理开发和保护农业资源
  根据我省农业优化发展区、农业重点发展区和农业保护发展区的功能分区,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区和水生生态修复示范区。以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鼓励发展低碳农业。
  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保护区、基因库建设,建立健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促进有效保护和开发。
  加强近海渔业资源的恢复和保护,通过放流增殖、建设人工渔礁等措施,提高渔业生物资源多样性水平。合理开发和保护海岛资源,促进海岛可持续发展。
  实施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综合利用有机废弃物,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全面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广畜禽粪便有机肥加工,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目标。加快推广农作物秸秆青贮、碱化或微生物处理技术。实施新一轮的农村沼气工程建设。
  (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建立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十二五”全省农业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量分别减少10%的目标。实施一批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的重点项目,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综合整治,2013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或改进养殖方式、实施生态种养,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废水达标排放或农田回用零排放等;大力推进专业养殖户整合,不断拓展和扩大农业减排领域和覆盖面,确保实现“十二五”全省畜禽养殖业COD、NH3N排放量分别减少12.5%和15%的目标。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增强农业减排监测监管能力,严格绩效评估和减排核查核算,健全节能减排奖惩机制。组织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的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开发一批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强化林业生态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和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加快沿海防护林、农田防护林建设,推进“四绿”工程,推广集约、近自然森林经营模式,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防风固沙、固土持水、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
  强化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以控制入海污染物和海洋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强对沿海城镇、开发区和旅游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地区陆源污染的控制,改善近海海域环境质量。
  实施耕地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有效控制化肥、农药、农膜、工矿业废水、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减少畜禽粪便和废弃物所造成的污染。建立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综合治理示范区,推广环境友好型农药和制剂。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发应用适合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新技术,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推进“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重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优先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明显的区域性、流域性重点环保项目。
  (三)完善动植物保护体系
  完善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植物检疫与重大疫情监控体系建设,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科学治虫防病技术到位率和防治效果。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监督执法、物质保障、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等五大基础系统,建设完善重点市、县(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乡镇兽医站、疫情测报站、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站基础设施。
  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完善农业公共服务
  构建基层综合性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抓好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公共服务机构。改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条件和工作手段,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能力。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建设全省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维修体系服务功能。
  (二)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
  根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领办创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和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
  (三)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推进农村公共信息化平台、农村通信畅通工程、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宽带进建制村工程、农村信息化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信息技术推广工程、动植物防疫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类涉农信息资源,统一规范农业服务热线,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推进农业信息“五有”标准示范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培育农村信息员队伍,普遍提高农民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生产的能力。加强城市服务农村的信息网络建设,构建集信息服务、远程教育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五、完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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