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制机制创新
(一)创新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为核心,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支持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大学城研究生院等高等院校,围绕培养一流人才创新办学和教学模式。完善脱产进修、岗位培训、在职学习等学习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鼓励发展科技、金融、文化等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引进培养人才方面的积极性与灵活性。重点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开发模式,支持企业加大人才自主培养开发力度,鼓励企业建设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创业培训基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选择企业攻关项目作为研究方向,在项目开发中培养人才;重点创新完善虚拟式人才培养开发模式,总结虚拟大学园培养开发人才的经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学,进一步拓宽专业领域,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重点创新完善涉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境外机构合作,拓宽海外培训渠道,扩大境外学习培训的规模,积极推进本土人才国际化和国际人才本土化。
(二)创新完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针对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标准和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建立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和考核体系。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建立健全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评价办法。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资质社会化评价。完善重在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自行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推进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充分借鉴国(境)外发达城市经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规范化、标准化评价。加快设立人才评价机构,引进培育一批国际化人才评价专业机构。健全完善各产业行业领域专家评审库,探索建立非共识项目、潜力型人才的评审机制,不断提高人才评价的前瞻性、科学性。
(三)创新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改革人才选拔任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推动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完善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选拔模式。完善公务员招考录用机制,优先录用和选拔具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继续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完善事业单位改革各项配套措施,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竞聘上岗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加大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聘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以完善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适应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的需要,做好人才转型服务管理,避免人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