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充分尊重人才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完善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高交会”和“文博会”等招才引智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引进打造各类国家级、国际性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和学术会议等平台,不断拓宽人才交流的范围。建立我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简化人才引进程序,提高人才服务效能。加大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的扶持和培育力度,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加强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根据我市人口政策,积极探索户籍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消除人才流动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推行人力资源社会化服务,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化产业发展体系;积极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立法工作,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制定实施推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政策,促进人才自由、便利、有序流动。
(五)创新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健全完善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保障机制。坚持人才价格与人才价值相适应,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逐步建立激发活力、注重公平、秩序规范的工资薪酬制度,注重激励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实行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调整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置,突出表彰奖励各领域各行业的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健全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人才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对处于创业初期的人才、青年人才给予扶持性激励保障,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高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资源性激励保障。以探索人才工作立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人才权益保障,优化人才发展法治环境。加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着力解决人才安居问题,不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健全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人才公共服务产品标准化管理,健全各级人才综合配套保障服务中心,继续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为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安居、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保险等服务保障。完善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高层次人才保障服务力度。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资金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本规划纲要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研究制定本规划纲要的任务分解方案,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年度任务检查评估办法,建立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本规划纲要内容进行及时、必要调整。各区(新区)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区域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人才专项规划,确保本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整合人才政策和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建立人才重点工程财政投入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