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了有专人负责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
3.建立和完善了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如:专利产权管理制度、专利奖惩制度、专利工作考核办法、专利人员培训制度、专利及专利制度与企业市场开发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等。
4.加强了专利产权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专利技术开发,专利申请、维持,与专利技术及专利产品相关的档案管理及对相关人员的规范,专利权的保护等。
5.提高了运用专利制度的水平,专利实施转化有较好成效,全面开展了专利战略研究和实施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能够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在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为本单位当好参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推动本地区或本单位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3.工作勤奋、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三、表彰方式
先进单位授予“全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先进个人授予“全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牌、证书。
四、其它
各市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并会同市经委成立考评小组负责推荐和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自治区审定小组。
自治区审定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与专利处。
附件:1.全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审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第三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略)
3.第三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略)
4.第三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名单
二○○九年八月十日
附件4
第三批全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名单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昊华南方(桂林)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柳州特种汽车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