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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走进新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走进新疆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3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金秋农产品展销行活动的通知》(农办市〔2011〕13号)精神,筹备办好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走进新疆活动,农业厅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制定了《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走进新疆实施方案》并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走进新疆
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走进新疆。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11年8月18日-19日在吐鲁番市举行,18日报到。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农业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自治区农业厅、吐鲁番地区行署。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启动仪式暨第二十届中国丝绸之路吐鲁番葡萄节开幕式。2011年8月18日21:00(北京时间),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启动仪式与吐鲁番葡萄节开幕式同时同台举行。
  (二)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农产品展销对接活动”。2011年8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农业部组织全国重点批发市场、采购商,与我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代表开展展销对接活动。
  五、自治区参加人员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各地(州、市)分管领导、农业局长、相关企业(每地州组织3家);
  六、组织领导成立全国金秋农产品展销行-走进新疆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合成(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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