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新政发〔2011〕7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区农业机械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业机械装备总量大幅增加,装备结构明显改善,综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业机械化在改造提升我区传统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区已经进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更加突出农业机械化的地位和作用,在新的起点上,努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新时期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自治区农业现代化建设,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在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拓展农业机械化服务领域、创新农业机械化服务方式上取得新突破,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900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65%。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畜牧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和区域性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建立起农机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2100万千瓦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70%。主要农作物生产全面实现机械化,构建起与我区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禀赋、耕作制度和经济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路线和政策措施,走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路子。
--坚持重点突破,全面发展。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主攻薄弱领域、关键环节机械化,启动一批农业机械化重点工程,示范带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鼓励创新,完善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创新农机服务形式,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依法促机,强化政府扶持,完善公共服务,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坚持保障安全,保护环境。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安全、节能、环保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发挥农业机械化在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