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哈办发〔2011〕16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8月4日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根据《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
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1〕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又一次广泛而生动的实践,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前,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对农村基层干部素质要求更高、农村党员群众对换届选举期盼更强、农村党员群众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提高使换届选举工作的竞争更加激烈、农村组织形式多样化和城乡人口流动的经常性使换届选举工作更加复杂等,都对做好新一轮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落实和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直接实践;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事关我市新目标、新战略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