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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认真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前完成。原则上,村党组织换届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之前。各地区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分阶段、按步骤推进。

  (一)搞好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村“两委”班子现状、存在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村级组织和人口现状、外出选民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党员、群众对选举的意见和建议。对“难点村”和宗族派系比较复杂的村,要逐村分析研究,逐村制订预案。

  (二)制订选举方案。要认真总结往届选举经验,有针对性地制订本届选举实施方案,明确选举规程,制定选举政策。鼓励各地区开展确定职位选举、细化候选人条件等探索创新。
  (三)抓好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普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举基本原则及操作规范,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负责对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政权科(股)长和乡镇分管领导或民政助理进行集中培训;各区、县(市)负责对督查指导组人员、乡镇指导选举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负责对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各村负责对选举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突出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

  各地区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把好“五关”。

  (一)把好选举委员会推选关。严格按照推选程序,推选出有威望、能力强、有代表性、办事公道,群众信任、政府满意、党委放心的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把好选民登记关。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认真研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动等给选民登记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村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利。
  (三)把好提名确定候选人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群众信任、“双带”本领强、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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