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突破10000项。建设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0家以上。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新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50个以上。(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组织遴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达5100项。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25家。科技进步贡献率需到年底统计。组织开展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
(十二)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争取创业投资规模达到600亿元。新挂牌科技支行5家以上。新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0家。科技贷款额度增长30%。新增科技型上市企业5家以上。科技保险投保企业数和保费收入提高20%以上。(责任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金融办,江苏保监局,江苏证监局)
创业投资规模达到588亿元。新挂牌科技支行3家。新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7家。科技贷款额度需到年底统计。新增科技型上市企业13家,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科技保险投保企业数达到260家,保费收入7000多万元,同比分别提高30%左右、40%。
(十三)着力构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资助引进国内顶尖、国际先进创新团队20个,资助引进“双创”领军人才400人,资助到企业创新创业博士400人。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力争入选总数占全国的10%。实施新一轮“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选拔培养重点行业和产业领域拔尖创新人才3500人。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万人。(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组织申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做好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准备。新一轮“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拟订。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160人。
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十四)大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粮食总产稳定在650亿斤左右。新增高效农(渔)业面积300万亩,其中,设施农(渔)业面积100万亩。选育农业新品种30个,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100家。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350个。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参加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比例提高4个百分点。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省级验收工作。主要种植业保险覆盖面达到90%,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比重达到15%。(责任部门:省农委、科技厅、海洋渔业局、农机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林业局、金融办)
夏粮总产223.4亿斤,增长1.1%。新增高效农业面积188.6万亩,设施农业面积56.4万亩。新增高效渔业面积68.9万亩,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设施渔业面积15.2万亩。农业新品种培育项目正在公示。正在组织申报农业科技型企业。预计小麦机械化收获水平超过96%,玉米机械化种植水平超过35%。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完成建设任务的45%。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68万亩。参加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比例提高2.9个百分点。13个省辖市集体林权主体改革通过省级验收。主要种植业保险覆盖面超过90%,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比重达到9%。
(十五)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4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34个专项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8亿元,13个大型灌区和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完成投资6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50万亩。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210万亩,其中,开发丘陵山区、黄河故道等农业后备资源53万亩。整合集聚各方面资源,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责任部门: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农委、农业资源开发局)
4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34个专项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8.5亿元,13个大型灌区和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完成投资6.2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建设任务的40%。
(十六)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有序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整理土地面积70万亩。完成部省合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建设一期工程任务。(责任部门: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沿海办)
制定《江苏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对各市申报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入库抽查,下发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部省合作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方案,下达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和预算。
五、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十七)深入实施农村6件实事工程。
1. 农村人才工程。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职业农民培训1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万人,农技推广人员培训1万人,新型农民学历技能双提升培训3万人。(责任部门:省农委、教育厅)
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11.31万人,职业农民培训5.12万人,农民创业培训2.62万人,农技推广人员培训5253人,新型农民学历技能双提升培训1.7万人。
2. 农民健康工程。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扶持经济薄弱地区200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部门:省卫生厅、财政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4259万人,以县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完成89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扶持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