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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1年54项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二十二)积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一体化。推动长江三角洲北翼城市群规划建设,发挥苏锡常在长江三角洲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完善长江三角洲工程文献、大型仪器、实验动物等科技资源统一共享服务网络。新建高速公路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专用车道216条、15个客服网点。(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启动南京都市圈规划编制工作。明确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合作推进事项,筹建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转移专题组。开通并完善长江三角洲工程文献、大型仪器、实验动物等科技资源统一共享服务网络,科技资源开放服务总量同比增长12%以上。新建高速公路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专用车道176条,客服网点正在抓紧建设。
  (二十三)继续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开工建设已经确定的援藏援疆项目,援助西藏完成投资3.12亿元,援助新疆完成投资15.64亿元。组织新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来苏培训。推进苏陕挂钩扶贫工作,安排援助资金1500万元以上。(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援藏项目完成投资6622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21%;援疆项目完成投资6.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41.6%,未达到年初确定的30%、45%的进度要求。新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后续培训实施方案基本完成。制定苏陕挂钩扶贫工作计划,下达苏陕挂钩扶贫资金1510万元,10个对口市、县正在组织落实。
  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二十四)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以上。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现节能能力200万吨标准煤。组织对50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19%、1.94%、2.78%和2.6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级机关管理局)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需待国家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组织申报国家节能改造财政资金奖励项目。落实847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率需待环境保护部组织核查后确定。预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
  (二十五)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太湖流域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进一步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流域水质。完成太湖510万立方米生态清淤任务。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标率稳定在80%以上,重点城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率提高到80%以上。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2500公里,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500吨/日。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新增造林80万亩和森林抚育150万亩。新增城市绿地4500公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3个、国家园林城市1-2个、省级园林城市3-5个。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完成治理宕口100个,治理面积1000万平方米。(责任部门:省环保厅、太湖办、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农委、林业局)
  太湖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未发生湖泛现象。太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52%、1.78%、1.05%。太湖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同比下降1.5,基本稳定在轻度富营养状态。完成太湖692万立方米生态清淤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标率为91%。制定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计划,出台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建成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线225条,实现检测设施全覆盖。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4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1100公里,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540吨/日。夏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新增造林73.2万亩和森林抚育102万亩。新增城市绿地3000公顷。5个城市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3个城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3个城市申报省级园林城市。完成治理宕口33个,治理面积290万平方米,未达到年初确定的330万平方米的进度要求。
  (二十六)广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力争新增10个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5个城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责任部门: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苏州、常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通过国家考核,海门、如皋、江都市和南京浦口区创建国家生态县(市、区)通过国家技术评估。积极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前期工作。
  八、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二十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责任部门:省财政厅)
  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试编社会保险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定理顺市、县间预算外资金管理和分配关系的分类处理办法。积极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政策措施。
  (二十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设立5家外资银行分行。新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60家以上。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新增上市公司30家。新增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企业60家,发行总量余额增长1倍以上。(责任部门:省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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