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桂发〔2010〕4 号),统筹协调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自治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 召 集 人: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副总召集人:檀庆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 斌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成 员:
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万富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白志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钟会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蒙旭富 自治区监察厅正厅级监察员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梁 兵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钟 兵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韦力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蔡德所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白先进 自治区农业厅总农艺师
蒋桂雄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王 勇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李芳源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黄本和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王 强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晓光 自治区海洋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研究制订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对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二)研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
(三)审定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计划;
(四)审定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其职责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由梁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潘文峰、李万富、钟兵和蒋桂雄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为:
(一)按照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建立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