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金拨付
(一)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区(市)县验收项目,进行抽查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对抽查不合格的区(市)县,将取消该地涉及的相关扶持项目资格。
(二)对列入专项资金支持计划的项目,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向市商物投集团出具拨款通知文件,并同时抄报相关区(市)县财政、商务部门。
(三)由相关区(市)县商务部门通知企业或项目单位到市商物投集团办理拨款手续。
六、要求
(一)申报材料以及有关项目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要加盖企业鲜章。
(二)申报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三)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详实。
(四)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制页码。
(五)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本市类似扶持资金其他项目重复。
附件2
2011年度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及农产品
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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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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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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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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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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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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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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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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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日期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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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资格登记日期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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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资产总额(万元)
| |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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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 | 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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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
| | 上年度未职工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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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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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利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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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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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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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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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前期费用总额
| 申请支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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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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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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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持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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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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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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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
商务部门意见
|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
财政意见
|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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