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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发《成都市2011年度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支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发《成都市2011年度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支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商发〔2011〕144号)


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
  为促进我市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打造全国一流的城市名片,根据《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成商财〔2011〕107号)和《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成财外〔2009〕52号)精神,现将《成都市2011年度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支持资金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本实施细则已同时在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市商务局网站网址:www.cdmbc.gov.cn
  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10.72.97.41:7100/
  联系人:黄远鹏  市商务局规划建设处
  联系电话:61883770 邮件地址:hyp525@hotmail.com
  联系人:莫玲敏  市财政局外事外债金融处
  联系电话:86271145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2011年度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支持资金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成都市2011年度特色商业
街区建设支持资金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市商贸中心建设规划,为促进我市西部商贸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打造全国一流的城市名片,根据《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成商财〔2011〕107号)和《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成财外〔2009〕52号)精神,制定成都市2011年度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支持资金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
  1、对特色商业街区的经营管理单位通过招标或比选,以服务外包形式签订合同或协议,为打造特色商业街区进行经营业态规划、策划支付的费用补贴。
  2、对特色商业街区经营管理单位宣传、包装、营销推广活动支付的费用补贴。
  3、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级命名的特色商业街区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标准
  1、对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以服务外包形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的50%,其中:市本级重点打造特色商业街的规划、策划费用每个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区(市)县打造特色商业街的规划、策划费用每个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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