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市、县级职业教育中心。
到2013年,全区建成在校生规模达5000人以上的自治区级示范性市级职教中心13所;在30万人口以上县全面开展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在校生规模达3000人以上的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30所;全区县级职业学校学历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0万人。
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通过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保障投入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网络,全面承担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扶贫开发的任务。
3.加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1)实施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到2013年,重点建设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带动全区中等职业学校高水平发展。示范性学校主要办学条件为:生均校园面积5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0平方米,生均教学设备价值3500元,生均图书册数30册(其中纸质图书占60%以上)。
(2)实施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到2013年,在重点专业领域建设100个覆盖面广、水平较高、资源共享、功能全面、开放型的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基本满足学生技能提升的需要。实训基地教学规模达到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在校生总数1000人以上,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实训基地培养的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95%以上。
(3)实施骨干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针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类型、经济结构的实际需求,加强专业结构、课程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到2013年,每所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职业学校均要建成2个以上骨干特色专业。按照民族地区语言环境和特色产业,组织并指导开设、编写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和相应的教材。
(二)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1.政府主导,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构建政府统一管理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合并一批散、小、弱的职业学校。形成农村职业学校向县城集聚、城市职业学校向园区集聚、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向区域产业集聚的新格局;每市要重点抓好专门化学校建设,形成与地方产业链相对应的专业群学校,改变同一地区相同专业重复建设、办学效益低下的局面;规范民办职业学校设置,采取切实的鼓励政策,引导一批依法办学、诚信办学的民办学校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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