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坚持和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常态化机制。认真总结联合审批的成功经验,制定联合审批的常态化规则,规范联合审批的程序。从8月开始,每半个月举办一次联合审批活动,不断创新联审方式,努力提高联审效率。力争属自治区审批权限内的新开工重大项目在9月底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赴京汇报衔接工作力度。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的衔接汇报,进一步做好跟踪衔接和催批工作。
三是加强项目业主前期工作培训。从8月开始,每半个月组织一次项目业主培训班,重点培训投资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价、林地占用、水土保持等主要前期工作业务知识,帮助项目业主加快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
四是加强项目储备。要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资金投向,继续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认真谋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库,实行常年筛选、动态跟踪、滚动增补,确保每年都有一批新项目、好项目、大项目进入项目储备库。
(三)切实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指标。争取国家在年底前追加指标和奖励指标上继续给予我区倾斜支持。
二是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对全区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和储备未供土地的清理力度,建立详细的台账,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坚决按照规定对闲置土地收取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
三是分级统筹用地,增强各级政府统筹保障用地的能力。大力推行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引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节约集约用地。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重大统筹项目用地管理办法》,优先保障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各级国土部门要建立台账,加强跟踪监控,及时梳理一批急需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尽快落实用地指标;要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五是继续用好自治区出台的增减挂钩、征转分离、先行用地、区位调整等政策,有效缓解用地指标紧张局面。
六是加强和改进拆迁工作。坚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向群众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引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认真做到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严格依法办事,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切实做到文明征地、和谐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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