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辽河流域环境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8.评价小组
 
 评价小组成员不低于4名,包括1名评价组长、至少1名城市污水治理或相关联领域的专家(或由评价机构外聘)、至少2名专业评价人员。评价小组成员不得与项目管理、实施、运行等方面有利益冲突。
  评价小组应具备以下能力:
  (1)绩效评价知识和技能:具有成功开展绩效评价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2)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友好沟通,促进利益相关者参与绩效评价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包括组织和调动各种资源、协调评价中不同任务进展、控制评价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城市给水排水知识:要熟悉城市给水排水领域背景、发展状况、相关政策、专业知识等。
  (5)了解当地情况:要了解盘锦、营口、锦州等城市给水排水事业发展政策,优先重点面临的主要问题。
  9.实施计划
 
 本次评价任务将于2011年6月开始,2011年9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评价任务实施计划:

序号活动描述时间安排负责人
1签订任务合同2011年6月辽宁省财政厅、 评价小组
2基本信息调查、数据和资料收集、拟定评价报告提纲2011年6月评价小组
3评价实施,提交子项目报告2011年7月评价小组
4提交总报告初稿2011年8月评价小组
5利益相关者反馈2011年8月省财政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6提交评价报告终稿2011年9月评价小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