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选招优秀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冀体人字〔2011〕62号)
各运动管理中心,省体科所:
为做好2011年度选招优秀运动员工作,根据《河北省体育局选招优秀运动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运动员选招工作,直接关系到我省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选招条件和选招程序,精心组织,严把入口关,要充分发挥选材小组和科研检测小组作用,保证考实选准,将真正优秀的人才和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选拔到省运动队。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选招工作要责任到人,严肃纪律,加强行风建设,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11年8月25日~31日:报送拟选招的人数、条件
(二)2011年9月1日~9月10日:发布选招公告、简章
(三)2011年9月11日~9月20日:选招测试工作阶段
(四)2011年9月21日~27日:公示阶段
(五)2011年9月28日~10月10日:各单位材料上报阶段
(六)2011年10月11日~21日:人才中心汇总材料阶段
(七)2011年10月22日~31日:人事处、竞体处审核阶段
(八)局党组会议研究后上报省人社厅
四、需报送的材料
(一)确定拟选招人数、条件后,填写《河北省体育局直属运动管理中心招聘2011年度优秀运动员情况表》,于2011年8月31日前报人事处。
(二)以下材料于10月10日前一并报省体育人才中心,逾期或材料不合格的,本批次不予受理。
1、关于申报选招运动员计划的请示(附《选招运动员审核表》、《xx中心2011年度拟选招运动员情况表》和《招收运动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选招新运动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选招运动员申报表
4、体检证明或体检结果(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原件)
5、运动员选材测评表(省体科所制)
6、专项成绩测评表(省体科所制)
7、①拟选招队员户籍证明(需盖有户籍专用章和户籍警章)或户口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需盖有户籍专用章)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