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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吉首大学、长沙学院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吉首大学、长沙学院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教〔2011〕155号)


吉首大学、长沙学院:

  你们《关于请求核准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们与有关软件企业合作,试办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是教学培养模式改革的一种积极尝试,从试行办学的收费情况看,学生及社会各界均无不良反映,为有利于你们继续开好2011级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经研究,现就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吉首大学与长沙中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长沙学院与北京安博在线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共建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基本学制为本科四年;采取“3+1”教学模式,即前三年在本校完成规定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计划,第四年分别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实习实训,达到提高学生开发、应用软件技能的目的。学生毕业后可由合作培养单位推荐到IT等部门就业。

  二、核定你们校企联合办学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该专业收费标准只适用于2010、2011年招收的本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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