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做大做强产业的基础。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梅花鹿标准体系,抓紧制订梅花鹿系列标准,包括术语标准、种质标准、鹿场建设、饲养管理、防疫规范、加工技术规范等。力争以我省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规程为蓝本,形成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养殖国标体系。确保 “十二五”期间,我省梅花鹿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生产执行标准与国际接轨。
3强化精深加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将梅花鹿产品精深加工作为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逐步由初级加工低端产品向精深加工高端产品转变,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梅花鹿产业提质增效。培育精品名牌,打造 “吉林梅花鹿”品牌效应。围绕梅花鹿加工龙头企业,加快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配套产业发展,集聚资本,吸纳项目,形成梅花鹿产业集群。
4加快科技研发,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整合优势科研力量,以企业为主体,针对制约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开展两个层面的联合研发攻关。一是梅花鹿药理功效、食用安全性等研究,为梅花鹿产品进入食品和保健食品提供科学依据。二是种质资源高效利用、标准化健康养殖与管理、重大疫病防控、产品精深加工、包装储运等开发性研究,尽快形成应用转化一批、攻关研发一批、后续储备一批的自主创新产品研发格局。加强梅花鹿产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创新型科研团队,走产学研、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的路子,对梅花鹿产业科技研发贡献突出的科研人员,按照省级人才开发资金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
5完善相关政策,争取启动梅花鹿产品进入食品和保健食品试点。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作,争取国家在我省进行梅花鹿产业发展试点,通过实行从出生、防疫、饲养到加工、销售的全程识别标识佩戴,建立谱系清晰、认证清楚的可追溯体系,把家养与野生梅花鹿区分开来。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取消对梅花鹿产品开发的限制。
三、组织领导和推进措施
(一)组织领导。
梅花鹿产业发展涉及多个领域,必须加强领导,形成推进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成立吉林省梅花鹿产业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畜牧局、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梅花鹿产业规划布局、发展目标、扶持政策等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协调相关部门,为产业发展献策出力,履行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推进组:一是产业发展规划推进组。由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厅、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参加,主要负责全省梅花鹿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以 “双核”发展战略为驱动,重点抓好两大产业园区、七大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