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培育知识产权优势集群。围绕石油天然气、煤电煤化工、矿产资源、特色农业、林果业及深加工等优势产业,建立行业专利数据库,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重要基地,形成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集群。(知识产权局牵头,财政厅、经信委、国资委、科技厅具体落实)
4.优化发明创造的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25%以上;“十二五”期间,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0件,授权量达到18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总申请量的比重达到35%。到2015年底,全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9件,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有所增长。(知识产权局牵头,经信委、科技厅具体落实)
5.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到2015年末,全区年注册商标申请量接近10000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接近60000件;中国驰名商标突破30件,新疆著名商标突破500件,地理标志突破50件;国际商标注册量有序增加。(工商局、质监局具体落实)
6.推动育种创新成果产权化。发挥新疆水土光热资源优势,积极推动育种创新成果申请成为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数量年均增长5%,到2015年突破40件。(农业厅、林业厅具体落实)
7.加强自主版权保护及产业化工作。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版权行政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版权意识,依法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建立合法的产权、版权消费体系,力争使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率达到100%、企业达到80%以上,版权登记数量年增10%,自主版权拥有量大幅度增加,具有自主版权的优势企业超过5家。(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经信委具体落实)
8.加快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二五”期间,提交申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项。(文化厅具体落实)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加速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石油天然气化工、煤电煤化工、节能环保、棉花生产与纺织、矿产开发、林果园艺、现代畜牧、民族医药业等领域,对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扶持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与标准,打造驰(著)名商标和新疆名牌产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和辐射能力较强的企业集团,推进建立从资源优势、比较优势向知识产权优势转变的发展模式。(经信委牵头,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厅、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畜牧厅、林业厅、环保厅、知识产权局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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