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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作风和效能建设“三治三提”教育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注重完善制度。各单位要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精简优化工作流程,划清岗位之间、环节之间的工作责任,减少职责交叉,不留责任死角,压缩工作落实主体的模糊空间,保证职权明晰、责任到人。结合单位绩效目标考核,细化职岗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具体要求,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文明办公等各项优质服务制度和廉政规范,加强内部工作管理和考核,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通过刚性制度和严格问责防止“说了就是做了、做了就是做好了”等随意履职、工作标准不高的现象,有效约束和推动广大民警履职尽贵、创新创优,切实做到勤政不懒、优政不庸、廉政不贪。

  (四)严格监督管理。以基层窗口服务民警为重点,普遍实行“四亮”,即亮职务身份、亮岗位职责、亮绩效目标、亮工作承诺,在内部公开,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开,强化岗位履职责任。市局纪委、警务督察支队、作风办要加强对民警日常履职行为的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不间断开展明查暗访,畅通投诉监督渠道,严肃查处庸懒散典型,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问题贯穿于教育整顿活动和机关工作全过程,始终保持作风和效能监督的紧张态势。

  (五)参加评优选差。积极参加全市评选作风效能先进处室和评议“群众不满意处室”、“群众不满意行政(工作)事例”(简称“两不”)活动。全市将评出一批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先进处室和群众反映较大的庸懒散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两不”典型。市级机关工委、市作风办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单位给予奖励,对末位且乱作为单位坚决予淘汰,真正发挥评议活动的激励和鞭策作用。

  四、活动要求

  开展“三治三提”教育整顿活动是落实工作绩效管理、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公安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治三提”教育整顿活动在市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局“作风办”组织协调,各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机构,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督查把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局将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作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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