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检查结论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按程序撤回资质证书。
四、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这次检查工作,要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和责任处(科)室负责这次检查工作,要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增强造价咨询市场各行为主体的责任意识,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和从业人员行为。
2.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各省辖市、直管县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内容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表由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和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认可。
3.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与受检企业充分沟通,力争准确、公正确定受检企业检查结论。
联系人:省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胡智慧
电 话:0371-68080837(兼传真)
电 邮:hzh33066@163.com
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张力云
电 话:0371-66248042
电 邮:zhangliyun201040@163.com
附件:1.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检查汇总表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1: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企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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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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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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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万元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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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及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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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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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办公电话和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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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办公电话和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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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办公电话和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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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完成咨询项目 个;完成项目咨询总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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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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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检查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办公用房证明;
4专职专业人员花名册、职称证、注册证、资格证、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手续;
5、企业相关管理制度;
6、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帐;
7、2010年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档案资料及上报情况;
8、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业务收入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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