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高校毕业生转移就业。要在落实好原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同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他们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和纯农户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
(三)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百企千岗见习计划”。进一步扩大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规模,发展6户企业见习基地,组织5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三、大力实施民众创业战略,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一)搭建创业服务平台。积极争取省政府对我市“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支持,在两年内建成一个创业孵化中心,使其具备为大学生及其各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功能的“一条龙创业孵化平台”、“一体化创业实训平台”和“一站式就业服务平台”。
(二)健全创业政策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积极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助等创业扶持政策。
(三)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加大对“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力度,推进创业培训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积极开展订单、定向等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2011年培训城乡劳动力2.5万人,创业培训0.13万人。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
(一)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积极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选聘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高校毕业生及选聘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高校毕业生等基层服务工作。
(二)实施家庭服务业带动就业计划。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家庭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通过发展家庭服务业,带动服务行业发展,扩大就业。
(三)积极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2011年,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相关厅局的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开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协管、医疗卫生辅助服务、司法协理、民政助理、人力资源开发协管、社区居家服务、农技推广指导等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