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公安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1〕1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公安局制定的《西宁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西宁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西宁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汲取“4.9”纺织品大楼火灾和“5.23”青海大剧院施工工地火灾教训,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青海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方法落实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以建筑消防设施有效性、影响灭火救援障碍物、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工地为重点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西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具体工作由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部署、检查、整改、验收、执法、督察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指导和督促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市“防火墙”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县、各园区和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