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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公安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区要大力宣传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有关行业、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责成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五)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方案落实

  各地区要在每月25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附表统计情况(附件一、二、三)上报西宁市“防火墙”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张晶,联系电话:8166305)

  附:1.“六项”工程实施统计表

    2.火灾隐患大排查情况登记表

    3.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六项”工程实施统计表
  主管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六项”工程

清查数量(家)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畅通”工程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打通”工程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拆除”工程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阻断”工程

 

建筑消防设施效能“保障”工程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优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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