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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关于特殊人才

  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同行专家或相关部门对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等进行评价后出具评估推荐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集体商议评定。

  此通知有效期为1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1

  工具钳工

  22

  汽车维修漆工

  2

  工具钳工(注塑模)

  23

  汽车维修钣金工

  3

  工具钳工(冷冲模)

  24

  起重工

  4

  冷作工

  25

  天车工

  5

  模具设计师

  26

  化学分析工

  6

  长度计量工

  27

  钳工

  7

  数控车工

  28

  机修钳工

  8

  数控铣工

  29

  装配钳工

  9

  加工中心操作工

  30

  镗工

  10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31

  热处理工

  11

  维修电工

  32

  电机装配工

  12

  电焊工

  33

  无损检测员

  13

  电梯安装维修工

  34

  汽车装配工

  14

  电切削工(电火花线切割)

  34

  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

  15

  电切削工(电火花成形)

  36

  电气试验员

  16

  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

  37

  变电设备检修工

  17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

  38

  通信电力机务员

  18

  电子仪器仪表修理工

  39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19

  制冷设备维修工

  40

  电解精炼工

  20

  汽车维修工

  41

  火法冶炼工

  21

  汽车维修电工

  42

  铁路信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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