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公布《关于第八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决咨奖委[2011]2号)
《关于第八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9月6日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第八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关于第八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
(2011年9月6日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组织实施好第八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根据《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简称
《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本市政府部门对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评奖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研究机构和人员积极性,促进本市决策咨询研究工作发展。
二、启动时间
第八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于2011年9月正式启动,分申请、评审、公示、颁奖等阶段组织实施。
三、评奖机构
评奖活动由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承担。
评审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若干评审专家组,对受理申请的成果进行评审。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设立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简称评奖办),作为处理评奖具体事务的办事机构。
四、评奖范围
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完成,符合
《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属于本届评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