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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公布《关于第八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5、为使评奖更好地发挥调动广大决策咨询研究人员积极性的作用,本届评奖规定:本市党政机关现任正局、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6、申请步骤分两步:

  (1)网上申请。研究成果奖,通过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互联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网址:www.fzzx.sh.gov.cn);内部调研奖,通过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站评奖申请系统申请。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书,同时,申请研究成果奖须在网上上传成果摘要电子文档(成果报告不上传,请另交光盘),申请内部调研奖须在网上上传成果报告和成果摘要电子文档。

  (2)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光盘。网上申请后,经预审通过,申请人即应打印申请书并盖好单位公章,在受理日期内向评奖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光盘。

  7、申请人须向评奖办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1)经网上预审通过并已盖章的申请书;

  (2)研究成果报告;

  (3)研究成果摘要;

  (4)研究成果已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申请研究成果奖还须同时提交成果报告光盘。

  申请受理部门如认为有必要,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提交后,申请人不得对申请内容进行变更;申请材料不再退还。

  8、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应当包含:成果名称、内容摘要、主要完成人和成果完成时间;

  (2)字数:约3000字;

  (3)申请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后将汇编出版获奖成果摘要,因此,撰写的摘要内容应当可以公开发表(内部调研奖获奖成果不进行该项汇编出版);

  (4)第一完成人签名同意。

  (二)受理申请的规定

  1、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分步进行审查,先是网上预审,再是对书面申请材料等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分别对下列情形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的,不予受理;

  (3)申请人在前一届或二届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受理;

  (4)研究成果属于评奖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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