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我市技术标准管理信息平台、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开发建设我市技术标准信息网,开发建设各类标准数据库,开展技术标准信息情报资料的收集、综合和分析工作,建立标准信息资料电子阅览系统,并实现与国家技术标准信息系统的联网,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技术标准信息查询服务;同时要建设好快速跟踪与评价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体系,确保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信息在我市畅通无阻。二是依托我市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企业的实验室,进一步加强技术检测服务,结合中山的产业优势,力争在我市建立1至2个国家级质检中心。三是依托我市标准信息协会及各类专业协会,构建服务于我市技术标准发展的功能社会化、网络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四是在重点行业建立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和防控工作的调查系统和信息系统专家库,并使之与国家协调机制相适应,做好对我市主要进出口产品可能遭遇到的技术壁垒进行通报预警,以增强我市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一是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局、农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技术标准工作情况、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通报工作和信息沟通,充分调动质监、科技、检验检疫、卫生等部门以及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三是建立技术标准工作责任制,并把落实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各镇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各镇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推动本镇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质监、科技、卫生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建立起以技术标准的研究、制(修)订、推广实施为主要工作内容的规范、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在技术标准工作中,变主导为引导,为企业研制标准营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资金支持环境和推广应用环境,形成技术标准宏观管理和调控机制。
(二)成立我市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加强对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服务与指导。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成立市标准化研究与促进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指导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标准化活动,包括指导我市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承担全国和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标准制订工作组(WG)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各产业集群开展联盟标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我市在标准化活动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