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期为2010年度。
六、调查时间安排
1.2011年7月14日,完成调查布置培训和网上平台设置工作。
2.2011年7月22日,企业完成调查数据填报工作。
3.2011年8月10日,完成调查数据的审核、评估、汇总、上报等工作。
七、填报要求
1.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数据。
2.报表内容要填写完整,包括各项数据、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和报出日期。
3.报送方式:各调查单位通过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网上报送(网址为http://tjzb.bjes.gov.cn/lyfszh2011/)。开网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服务业处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6号,邮政编码:10005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巍巍、郑红、李鹏亮
83547208、83547193、83547442
联系邮箱:jiaweiwei@bjstats.gov.cn
传真电话:83547442
附件2:
北京市旅游附属账户调查表式及指标解释
住宿、餐饮、娱乐业经营情况调查表
表 号:京统服调14表
制定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66号
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组织机构代码:□□□□□□□□-□ 计量单位: 千 元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
指标名称
| 代码
| 2010年
|
甲
| 乙
| 1
|
营业收入
| 01
|
|
客房收入
| 02
|
|
餐饮收入
| 03
|
|
商品销售收入
| 04
|
|
会议展览收入
| 05
|
|
健身收入
| 06
|
|
娱乐收入
| 07
|
|
保健服务收入
| 08
|
|
商务服务收入
| 09
|
|
店面、房屋租金收入
| 10
|
|
交通运输收入
| 11
|
|
中介服务收入
| 12
|
|
其他收入
| 13
|
|
营业成本及各项费用
| 14
|
|
其中:刷卡手续费
| 15
|
|
信息传输费
| 16
|
|